近日,廣東省司法廳、廣東省律師協會聯合通報“廣東省2021年民事、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評選結果。此次發布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意在總結宣傳典型案例的優秀做法和經驗,加強普及法律援助法,樹立典型,鼓勵和引導法律援助人員提供優質服務,并將以此為專題每年定期發布多批次典型案例,進一步強化為民服務意識,推動法律援助高質量發展。
十大民事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主要集中在追索勞動報酬、工傷賠償、人身損害責任賠償等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領域,涵蓋了農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退役軍人等特殊群體,充分反映了法律援助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具有較強的典型性、示范性、借鑒性和指導性。比如,對吳某某等123人勞動爭議糾紛提供法律援助案,肇慶市市、區兩級法律援助機構全程提供了4次法律援助,通過指派辦案經驗豐富、溝通能力較強的承辦律師,歷經勞動仲裁、一審、二審、強制執行等程序,最終促成各方達成和解,并執行終結,讓受援人拿到了大部分經濟補償金,案結事了,既保障了受援人的合法權益,又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省法律援助局負責人表示,此次評選發布的我省十大典型案例,案例類型豐富,社會影響大,辦理效果好,群眾滿意度高,是鮮活生動的“法援故事”。十大民事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中,7個勝訴,3個調解、和解結案,法律效果較好,最大程度維護了受援人利益,充分彰顯法律援助對弱勢群體的特殊關愛,對社會有正面導向作用,有助于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比如,對李某華民間借貸糾紛提供法律援助案,受援人因被欺騙而“被背負”債務,原審法院未窮盡送達方式公告送達并進行缺席審判,使受援人在法律上“被承擔”了不利后果,承辦律師在梳理獲知案情后,采取受援人監護人向法院申請將屬于智力殘疾人的受援人認定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并通過主張程序權利和實體權利“雙管齊下”的再審訴訟策略,成功啟動再審程序,并最終避免受援人承擔債務的清償責任,維護了受援人的合法權利。 據統計,今年1-11月,全省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共組織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已超過20萬件,有效緩解了經濟困難群眾“打官司難”的問題。 近年來,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圍繞“質量法援”“標準法援”“精準法援”目標,主動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援助門檻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覆蓋面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申請手續進一步優化,法律援助知曉率、普及率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不斷提升,制度建設積極推進,為困難群眾提供了覆蓋城鄉、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務。廣大法律援助人員以強烈的責任擔當、務實的工作作風、扎實的業務能力,認認真真辦好每一宗法律援助案件,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法律援助法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全省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和法律援助人員將積極宣傳貫徹法律援助法,通過學習借鑒典型案例中的優秀做法和經驗,提高服務質效,推動新時代法律援助工作高質量發展,實現“應援優援”,積極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維護司法公正,推動法治進程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廣東省2021年民事法律援助 十大典型案例名單
信息來源:廣東省司法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