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按照縣委的統一部署和博羅縣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將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改為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司法局。同時,將縣司法局的職責,以及縣政府辦公室(縣法制局)的法制工作職責整合,重新組建縣司法局。重新組建后的縣司法局肩負著推進落實“一個統籌、四大職能”工作職責。
機構:
縣委依法治縣辦秘書室
政工科
辦公室
普法與依法治理股
法律顧問與規范性文件審查股
行政復議與執法監督股
社區矯正管理股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
直屬事業單位:縣法律顧問室、縣公職律師事務所、縣公證處
派出機構:17個鎮(管委會、街道辦)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