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下文簡稱《審計法》)的決定,新修訂的審計法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博羅縣審計局高度重視,召開一系列會議專題學習貫徹新修訂的《審計法》。
2021年12月2日上午,根據《廣東省審計機關學習宣傳貫徹新修訂審計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博羅縣審計局黨組召開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專題學習新修訂的《審計法》。會議由黨組書記、局長陳可主持,局務會成員參加了此次會議。
會議首先傳達了修訂《審計法》的必要性、總體思路和修改的內容。會議指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日新月異,審計環境、審計對象以及審計內容等都發生了很大變化。黨中央、國務院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社會各界對審計工作有了更多期盼,審計理論和實踐也不斷創新發展,《審計法》修訂充分順應了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審計工作的需要,涉及審計工作的各個方面,對于審計機關規范審計行為、堅持依法審計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審計法的修訂,是審計發展實踐的總結,是審計管理體制重大決策部署,是審計事業發展的又一個里程碑。
會議強調,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新修訂《審計法》是審計機關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的重要任務。二要制定好學習方案和學習計劃;三要召開全局動員大會學習新修訂《審計法》。
會議要求,一是局黨組要承擔主體責任,通過黨組成員帶頭學,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堅持抓全員覆蓋,推動學習培訓覆蓋到全體審計人員。二是要把學習新修訂《審計法》作為我局業務培訓的內容之一,把法律意識全面貫徹到我們的審計工作中。三是黨小組要組織好本小組成員按照學習方案和學習計劃逐步進行學習,逐行逐句對比新舊條款,分析修訂后的亮點,互相交流學習心得。
圖為博羅縣審計局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
2021年12月2日下午,博羅縣審計局召開學習貫徹新修訂《審計法》動員大會。會議傳達學習了新修訂《審計法》部分修改內容,并對我局學習宣傳貫徹工作進行全面部署。縣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陳可作動員講話。
陳可強調,《審計法》是我們審計工作的法律基礎,《審計法》的制定,對于推動審計事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審計人員依法履職提供了基礎性的保障,同時為保護審計人員,防范審計風險起了重要作用。修改、完善《審計法》是審計工作不斷發展與完善的重要標志,也是審計工作不斷發展的根本保證,更是黨和國家領導對審計工作越來越重視的表現。這對于促進審計履職盡責,增強審計職能,提升審計事業發展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陳可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在于執行。一是全體審計人員要認真學習、深刻認識此次《審計法》修訂的背景和必要性,深入學習、深刻領會《審計法》精神,從而準確掌握其精神實質和工作要求,做到熟記于心,熟悉運用。二是加強對新修訂《審計法》的宣傳工作,各審計組要充分利用審計進點會、審計報告征求意見、審計結果公告、審計促進整改等環節和機會,向被審計單位,尤其是黨政領導干部、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結合被審計單位的情況開展新修訂《審計法》宣傳講解工作。三是全體審計人員要切實依法履職盡責,加強對審計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規范審計行為,確保審計結果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圖為博羅縣審計局召開學習貫徹新修訂《審計法》動員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