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21〕163號)、《廣東省水利廳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能源局 廣東省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小水電分類整改工作的通知》(粵水農水農電函〔2022〕1292號)文規定,目前我縣寨頭三級水電站和寨頭四級水電站二宗小水電站清理整改退出工作已完成,現將有關事項公示如下,望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對整改退出驗收工作提出意見。
一、整改任務
寨頭三級電站:拆除電站廠房及附屬設施、折除機電設備和金屬結構;封堵壓力前池等。
寨頭四級電站:拆除電站廠房、管養房、折除壓力鋼管、機電設備和金屬結構、拆除輸電線路和引水渠填埋。
二、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可以通過電話、傳真和信函等方式向縣水利局提出意見。
三、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之后5個工作日內。
聯系方式:博羅縣羅陽街道北門路94號
聯系人:林文庭
聯系電話:0752-6208962
博羅縣水利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