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惠州市十二屆市委第33次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以下簡稱《監督意見》)精神,并研究惠州市的落實意見。3月14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已對《監督意見》進行了專題學習。
常委會上,市統計局傳達學習了《監督意見》的基本情況、主要精神、重點任務,以及全市關于學習貫徹《監督意見》的建議。
會議強調,一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確保《監督意見》傳達學習到位。各縣(區)、各市直部門要專題學習《監督意見》,做到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自覺扛起政治責任。二要壓實責任要求,確保《監督意見》任務得到落實。要加快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不斷提高統計執法的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加快構建系統完整、協同高效、約束有力的統計監督體系。推動統計監督與紀檢監督、組織監督、巡察監督、審計監督等統籌銜接,紀檢監察要與統計監督在信息溝通、線索移送、結果共享方面協調配合,以高質量的統計數據推動惠州高質量發展行穩致遠。三要發揮部門聯動,推動統計工作再上新臺階。各職能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數據”的要求,進一步規范部門統計工作,既要確保應統盡統,更要做到實事求是、依法統計,充分發揮統計數據對經濟運行監測調度指導服務作用。要加強統計法治宣傳力度,強化統計領域信用建設,充分發揮正反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要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提升基層統計能力,落實人財物保障,不斷提高源頭統計數據質量,通過統計監督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