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傳承弘揚英烈精神和愛國主義精神,更好發揮烈士紀念設施褒揚英烈、教育后人的紅色資源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精神,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博羅縣烈士陵園保護范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名稱:博羅縣烈士陵園
二、地理位置: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博新路2號
三、保護級別:縣級烈士紀念設施
四、保護范圍:烈士陵園圍墻以內(包括圍墻),保護紅線范圍內占地面積8289平方米。
五、保護單位:博羅縣烈士陵園管理所
六、保護內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破壞烈士紀念設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禁止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工程建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紀念設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遺體;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不得從事與紀念烈士無關的活動,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未經批準,不得新建、改建、擴建或者遷移烈士紀念設施。非法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設施,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或者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紀念設施、安放骨灰、埋葬遺體的,將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除建設殯葬設施外,任何人和組織不得修建與烈士紀念保護環境莊嚴、肅穆、清凈風格相違背的設施(包括垃圾場、洗手間等公共設施),從事建設工程主體單位開展工程項目前應征求紀念設施主管部門意見。
附件:博羅縣烈士陵園保護紅線與保護范圍圖
博羅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