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
根據《博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報送行政許可實施和和監督管理情況年度報告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單位2016年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現有事項及辦理情況。本單位現有行政許可項目8項:1、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和執業許可;2、縣管權限內醫療保健機構的醫師執業注冊許可;3、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4、縣、鄉鎮計劃生育服務機構設立及執業許可審批和校驗;5、經營性公共場所衛生許可(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外);6、放射診療許可;7、集中式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我局的7項行政許可項目全部進駐縣政府政服務中心大廳統一辦理。全年行政許可審批的經營性公共場所衛生許可(除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外) 申請393件,受理393件;集中式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申請18件,受理18件;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和執業許可申請524件,受理524件;縣管權限內醫療保健機構的醫師執業注冊申請347件,受理347件;放射診療許可申請14件,受理14件。我局沒有未受理、未按時辦結事項。
(二)依法實施情況。
我局有行政許可項目7項,全部按縣的統一要求到行政服務大廳衛計局窗口或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博羅縣政務服務網進行申請和受理。為了便利,我局在網上辦事大廳設有辦事指南、辦事流程、咨詢電話等信息。我局按照內部審批程序嚴格進行審批,并全程網上公示。行政審批股民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批權限、范圍、程序、明確審批標準、簡化審批以及規范自由裁量權程序,按照《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計劃生育條例》、《母嬰保健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按照程序,做好行政事項審批工作。
(三)公開公示情況。
我局重視按規定做好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在縣行政服務大廳及局網站上公開公示了有關行政許可事項的實施主體、依據、程序、條件、期限、裁量標準、申請材料及辦法、證明書格式文本、咨詢投訴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圍等情況,同時在本局網站上對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予以公示。并及時向社會公開行政許可實施和結果的情況。
(四)監督管理情況。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來,我局相繼建立了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為規范行政審批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一是以抓好行政審批工作為切入口,狠抓機關人員素質的提高。通過培訓和教育,干部的思想觀念有了很大的改變,牢固樹立了“管理就是服務”的理念,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大大增強,精神面貌、敬業精神有了極大提高;二是提高行政審批效率,規范工作秩序。我們在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時,對于資料齊全,可以即時辦理的,我們給予即時辦結;對需要調查核實的,我們做好材料的初審,一次性告知,承諾工作時限。對因各種無法按時辦結的,工作人員向群眾解釋說明延辦的原因,并報分管領導批準;三是對在工作過程中由于不作為或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工作人員,將追究責任,從制度上規范和約束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進一步促進了我局的行政審批工作。
2016年在局領導的正確領導下,我局7個行政許可事項均沒有出現違紀違法情況。
(五)實施效果情況。
在近幾年實施行政許可的過程中,我們堅持嚴格管理、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做到對事不對人,保證了許可的嚴肅性,得到了申請人的認可,至今沒有收到有關許可工作的任何投訴。2016年我局按照市衛計局的要求認真完成了各項行政許可審批工作,并在辦事流程和審批時限上提高了辦事效率。
二、存在問題和困難
一是由于行政審批股人員少,行政服務中心衛計局窗口工作人員五人中有四人還是衛生監督所工作人員;二是法制和編辦部門對從事行政許可審批工作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力度不夠;三是網上申報、網上審批還有待不斷推進;四是部門協調審批之間的溝通不暢。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關建議
1、縣編制部門要為有行政審批的單位設立專門崗位,招聘專業的人才,確保行政審批的依法執行。
2、要從各方面加強對從事行政審批的工作人員進行重點培訓,全面提高衛計系統行政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3、進一步優化網上審批,推行網上審批,使審批工作達到快速、準確、高效。同時,要切實提高進駐政務大廳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更好地服務群眾。
4、建議加強部門之間的工作溝通,規范審批行為,完善工作制度。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審批制度、程序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實施行政審批的各項制度,使行政審批行為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
博羅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