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消費者在選購抗(抑)菌制劑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抗(抑)菌制劑是指直接接觸人體皮膚或黏膜,不以治療疾病或者改善皮膚、黏膜的癥狀為目的,具有一定的殺菌或抑菌作用的制劑。抗(抑)菌制劑不是藥品,沒有治療疾病的作用,與藥品有嚴格的區別,不能用來代替藥品。但一些企業在生產抗(抑)菌制劑時,存在違法添加違禁藥物冒充藥品,明示或暗示對疾病有治療作用,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二、抗(抑)菌制劑屬于消毒產品,外包裝上應標注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號,格式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衛消證字(發證年份)第××××號,有些省份在證號前還增加地區碼,格式示例如“浙衛消證字〔2022〕第0001”或“粵衛消證字〔2022〕-09-第0001號”。
三、根據《GB 38598-2020 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通用要求》,抗(抑)菌制劑禁止標注:1.抗炎、消炎、治療疾病、減輕或緩解疾病癥狀、描述或解釋疾病癥狀、預防性病;2.適用于破損皮膚、破損黏膜、傷口等;3.高效、消毒、滅菌、除菌、殺精子、避孕;4.用于人體足部、眼睛、指甲、腋部、頭皮、頭發、鼻黏膜、肛腸部位;5.×天為一療程,或遵醫囑;防止復發;有利于傷口愈合;輔助配合藥物治療。因此,標注上述內容的抗(抑)菌制劑均為違規產品。
消費者在市場中發現宣稱對皮膚瘙癢、濕疹、鼻炎、腋臭、腳癬、灰指甲和痔瘡等疾病或癥狀具有療效的抗(抑)菌制劑,請不要購買。如發現購買或使用的抗(抑)菌制劑等消毒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發現有標簽說明書不符合規范的,請及時向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