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換:
你(單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自2024年4月6日起至2024年6月6日在博羅縣園洲鎮馬嘶村六隊119擅自執業被博羅縣衛生健康局依法查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予以你(單位)作出:1、沒收DTC-327聯體式型牙科綜合治療機1臺、乙酰氨基酚片1瓶、醋酸潑尼松片1瓶、頭孢氨芐膠囊1瓶、維生素C片1瓶、西咪替丁片1瓶、康用正牙科用毛刷5桶、銀合金粉ag-43膠囊2盒、暫封補牙條1盒、牙膜套18個、一次性使用口鏡25個、牙挺11個、拔牙鉗19個、口腔鏡18個、雙彎定位鑷子9個、雙彎探針22個、鐮型潔治器32個、剪刀6個、牙膠尖11個;2、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貳仟玖佰元整;3、罰款人民幣捌萬元整的行政處罰。本機關通過其它方式均無法與你取得聯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博衛醫罰〔2024〕31號),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衛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