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貴局轉來的《關于博羅縣福田鎮鉆石商務客房的檢查情況通報函》(博工商函字〔2014〕16號)收悉,我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轉縣衛生監督所并要求認真調查處理。縣衛生監督所于2014年2月20日派出衛生監督員會同福田鎮工商所、福田鎮衛生院工作人員來到函告地址所在地進行檢查,向該客房經營負責人李茶山出示證件,說明來意并在其陪同下進行了檢查,檢查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鉆石商務客房位于博羅縣福田鎮福中路,為一棟四層樓混凝土結構建筑,第一、二、三層樓為其客房經營場所,經營面積約300平方米;一樓為前臺,二樓、三樓共設置有15間客房。
(二)一樓前臺處有“鉆石商務客房入住收據”一張,開房號為302,入住日期為
(三)鉆石商務客房未持有《衛生許可證》而擅自開展旅業經營活動,其服務員陳滿福未持有個人“健康合格證明”上崗從業。
二、處理意見
(一)縣衛生監督所當場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要求“立即停止一切旅業經營活動”。
(二)該案件移交至博羅縣衛生監督所稽查股作進一步處理。
此復。
博羅縣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