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為某市某房產交易有限公司、某市某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某市某社區服務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其因對大亞灣區有關部門的執法及市、區兩級法院的司法判決不滿,多次到國家、省、市、區相關單位反映訴求。2020年,朱某因涉嫌犯罪,被大亞灣區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釋放。此后,朱某繼續進京上訪,不斷給政府施壓,要求有關部門賠償其巨額經濟損失,并以進京上訪為籌碼,向政府提出巨額幫扶借款訴求,以達到個人的目的。2022年,朱某因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在此提醒廣大群眾,信訪是公民的權利,群眾通過信訪渠道表達自己的合理訴求無可厚非,但必須依法、逐級、合理、理性表達反映訴求,切忌假借信訪之名攫取不正當利益,尤其是用極端方式表達信訪訴求,此舉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要承擔法律后果,對個人信用、家庭、生活產生不利影響,大家切莫心存僥幸、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