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惠州頭條”APP日前報道,徐某龍在網絡上散播的“惠州市華通電腦公司已有員工感染肺炎”被證實為謠言。當事人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三天,處分雖然不算十分嚴厲,但教訓非常深刻。
一不小心撒了個天大的謊,再回首已經追悔莫及。這則謠言事件是生動的教材,更是近距離的警示。疫情發生以來,全國發生了多起傳播謠言事件,都在警示我們謹言慎行。
一則謠言可能吸引跟風傳播,以訛傳訛,引發大眾過度解讀、過度反應,產生不良的社會后果。謠言點火容易滅火難,消除謠言影響會無端耗費大量人力物力。疫情當前,謠言無疑會干擾防控思路、增加各方壓力、引發社會恐慌,陷抗“疫”工作于被動。散發謠言有百害而無一益,不僅引發群眾強烈反感、同聲譴責,法律對此也明令禁止。法律明確規定,散播疫情謠言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君子慎言,抗“疫”關鍵階段更需慎之又慎。不發布未經證實的消息,不作謠言產生的源頭,不當謠言傳播“二傳手”是共識,也是戰“疫”基本要求,每個人都應知之行之。
(凌保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