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企業落實安全制度主體責任,全面實施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根據《惠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關于全面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的通知》(惠安監【2018】260號)要求,我局精心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工作,指導督促有關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抓緊實施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2019年3月21日企業安全承諾公告如下。(詳見附件)
博羅安監2019年3月21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承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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