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社會監督員工作制度》(惠醫保發〔2021〕77號)的規定和《博羅縣醫療保障局關于選聘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的公告》,經個人申請或單位推薦、公示、集體審定等程序,正式聘任崔愛民等5名同志作為我縣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任期從2022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止。具體名單見附件。
特此公告。
博羅縣醫療保障局
2022年4月18日
根據《惠州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社會監督員工作制度》(惠醫保發〔2021〕77號)的規定和《博羅縣醫療保障局關于選聘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的公告》,經個人申請或單位推薦、公示、集體審定等程序,正式聘任崔愛民等5名同志作為我縣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任期從2022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止。具體名單見附件。
特此公告。
博羅縣醫療保障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