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和國家、省、市關于加強醫保基金監管的決策部署,以及學習新修訂的《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4月16日上午,博羅縣醫療保障局召開《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和《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宣貫會議。縣領導李平副縣長到會指導,邀請市醫保局曾柏軍副科長解讀政策。縣醫保局、社保博羅分局,鎮(街道)、羅浮山管委會社保所負責人,定點醫療機構負責人,個體門診、連鎖藥店負責人約200人參加學習培訓。
培訓會上,曾柏軍同志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進行了解讀,他主要從《條例》的制定背景、亮點和總體情況,以及定點醫藥機構相關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解讀,并對定點醫藥機構如何貫徹《條例》提出意見與建議。《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將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了適用范圍、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原則及監管體系建設;規范了基金使用范圍和醫保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員醫保基金使用行為,明確各相關主體職責;構建了聯動監管、智能監管、信用監管等綜合監管體制機制,明確監督檢查措施、程序及保密要求;加大了違法行為懲處力度,對基金使用主體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作出規定。
郭麗金同志在培訓會上對《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進行了宣講和解讀。惠州市新修訂的《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已于2021年1月13日實施,她通過新舊政策的對比和分析,用深入淺出的語言向參會人員講解政策調整的內容和注意事項,切實提高基層工作人員的政策掌握水平和業務水平,有效推動博羅縣醫療保障工作深入發展。
貫徹落實《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和《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這兩部法規條文,是博羅縣醫療保障局今年工作重心,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我局將組織系列活動,讓普法工作走進基層,更好地為基層群眾提供政策支持和幫助,在全社會提高醫保政策的知曉度和關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