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門診定點醫療機構變更即將截止,如果需要變更自己的門診定點醫療機構,記得抓緊在12月底前辦理。
參保居民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就近選擇一家鄉鎮衛生院(含所轄行政村衛生站)或街道辦事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其中未成年人可選擇一家兒童醫院;參保職工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選擇一家定點醫療機構,作為本人的門診定點機構。參保人在選定的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可進行醫保門診報銷,結算時只需支付個人自付費用即可。
參保人應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選定下一年度的門診定點機構,原則上一個年度內保持不變。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變更手續的,從次年1月1日起,視為繼續選定原門診定點機構。參保人可在每年9月至12月31日前辦理門診定點機構變更手續。
如果過了年度變更時間怎么辦?參保人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內可以變更一次門診定點機構:
(1)參保人因家庭住址或常住地發生改變的;
(2)用人單位常住地發生改變或參保人工作單位發生變化的;
(3)參保人在職工醫保與居民醫保之間轉換的;
(4)原定點門診醫療機構變更地址或取消定點資格的;
(5)參保人符合計生政策懷孕的;
(6)參保人年度內尚未在原選定門診定點機構報銷普通門診費用的。
目前,我縣普通門診選點和變更業務辦理方式非常便捷,參保人可到所選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現場或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含鎮街黨群服務中心)辦理變更定點手續;也可以選擇線上“不見面”途徑進行辦理。
“粵醫保”線上辦理指引:
第一步:微信打開“粵醫保”小程序,并激活電子醫保憑證(溫馨提示:此步驟可能會涉及獲取位置信息、微信授權認證,按指引步驟完成操作即可)。
第二步:點擊“門診選點登記”,點擊“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