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春節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簡稱建筑工程)復工及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以良好的安全生產形勢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縣住建局于近日印發了《博羅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關于做好2017年春節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復工及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博住建函〔2017〕78 號)。《通知》的主要內容為:
一、抓好復工安全生產工作
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復工安全檢查工作方案,成立節后復工安全檢查領導小組,落實責任,系統地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施工、監理單位檢查小組要由分管安全的領導擔任組長,對所有承建的工程項目部進行詳細的復工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方案;并做好檢查記錄。建設單位要牽頭組織對工程項目復工安全檢查,督促監理和施工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實;監理單位及其項目監理部要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范和本通知的要求,參與復工安全隱患排查活動,并跟蹤隱患整改情況。
全縣所有在建工程復工前必須經施工單位自查合格,報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簽字確認后方可復工,復工專項檢查簽字資料應作為工程安全資料歸檔備查,未經檢查簽字的工程項目不得擅自施工。
二、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安排
(一)責任單位自查。施工和監理單位在工程復工前要檢查建筑工地是否具備復工安全生產條件,切實排除安全隱患,為節后順利復工提供安全保障。檢查突出如下重點:
1.深基坑的支護和排水措施。檢查基坑邊坡是否位移,各類管線溝槽開挖時是否嚴格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進行放坡,沿坑邊是否違章堆土和堆放建筑材料、機械設備等。
2.模板工程和支撐體系。要加強對高大模板支撐體系檢查,尤其要加強對露天的高架橋模板的檢查,要對模板立桿底基礎是否滿足設計要求,頂托螺桿伸出長度、立桿垂直度、螺栓堅固力矩、掃地桿和水平拉桿、剪刀撐等設置及固定是否符合規范要求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及時加固整改。
3.建筑起重機械。要組織設備專業人員對現場所有的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建筑起重機械進行檢查,重點是起重機械設備基礎是否有沉降和積水現象,地腳螺栓是否松動,附著架與建筑物拉結是否牢固,各類限位、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靈敏可靠。要強化起重機械設備復工前的保養、檢驗和試運行,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外腳手架。重點是對高層腳手架懸挑梁固定情況,連墻件、卸荷裝置、主節點扣件、桿件連接、立桿基礎等重點部位進行仔細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或缺損的設施在復工前要及時整改修復,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5.施工用電。加強施工用電安全檢查,對現場線路敷設、配電箱內各配件以及配電線路逐一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損壞或失靈的要及時更換。
6.安全防護和卸料平臺。對“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和卸料平臺懸挑梁、鋼絲繩吊拉錨固點等部位認真檢查,發現損壞、不可靠或防護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修復。
7.消防安全。要對施工現場和工人宿舍消防安全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建筑工地的消防設施、器具配備是否齊全、有效,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無阻,施工現場和工人宿舍、電氣焊割場地、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的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8.臨時設施和文明施工。針對春節長假期及寒冷、雨水等天氣原因對基坑臨邊防護、臨時設施、防護棚、工地圍墻等的影響,要逐一進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檢查工地出入口設置的洗車漕、沖洗設備等是否可靠有效,工地廚房和工人宿舍是否整潔、衛生。
(二)主管部門督查。重點是抽查施工、監理等責任單位,是否按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制定復工檢查工作方案;企業的分管領導是否親自帶隊檢查,是否形成檢查記錄;春節假期后,工程項目管理班子是否在崗管理,是否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后方復工;工程項目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等重點部位,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是否按規定開展廣東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工作等。
(三)檢查時間安排。自查自糾階段(2月15日-2月23日)。各工程建設責任主體對所承攬的工程,要根據春季和節后復工的特點,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徹底排除安全隱患。
開展督查階段(3月1日至全國及地方兩會結束)。縣住建局組成春節后復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小組,對全縣在建工程的復工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抽查,督促工程責任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