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市住建局謝民副局長及住房科一行6人到我縣開展2020年住房保障調研督導工作。
調研督導組首先聽取了我縣關于《惠州市住房發展規劃(2019-2020年)》的落實情況、住房保障目標任務租賃補貼發放情況、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及使用情況、歷年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調研督導組對我縣住房保障工作情況表示認可。
隨后,與會人員針對住房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如信息系統的具體上線運作問題、縣直公房、公租房空置的整改等問題。同時,探討了政府投資建設公租房資金來源問題,根據《惠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政府投資建設公租房資金來源包括中央和省安排的專項補助資金、當地財政年度預算安排資金、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余額等九大類。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與住房需求相適應的資金保障機制,將住房保障資金和住房保障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