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水平。2021年3月3日上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海柱同志帶隊前往在建項目工地開展春節后復工復產暨兩會前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疫情防控及消防安全督導檢查工作。
督導組抽查了碧桂園濱江府2、3、4、6、10棟、15棟(幼兒園)及北地塊地下室二期、碧桂園濱江府16-21、24棟及南地塊一標地下室兩個項目現場,聽取項目負責人匯報施工安全生產和疫情及消防安全防控工作,通過查閱臺賬和深入施工現場檢查的方式開展督導工作。
在建筑施工現場方面,重點檢查建筑起重機械設備、模板工程和支撐體系、外腳手架和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安全情況。對檢查發現的塔吊基礎存在積水、爬架翻板不嚴、地下室照明不足等安全隱患問題要求建筑施工企業立行立改。
在消防安全方面,重點對建筑工地辦公區、生活區的消防設施、施工現場的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的配置、工人宿舍大功率電氣設備使用情況和廚房、電氣焊割機場地、易燃易爆品倉庫消防安全措施到位情況進行了檢查。
在疫情防控方面,要求企業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各項管理制度,成立專門機構,設立專人專崗落實管理,制定疫情防控指南、疫情應急處置預案;建立工作臺賬,完善防疫物資配備,做好人員健康教育;加強施工現場臨時隔離場所設置,對重點場所部位按規定落實消殺處理。
按照最嚴建筑工地的管理要求,黃海柱副局長再次強調施工安全生產主體應嚴格執行“6個一律”管理措施:一是工程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未到崗履職的一律不準開工;二是未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實具體措施的一律不準開工;三是未組織全員疫情防控知識和安全教育培訓,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一律不準開工;四是未按規定落實建筑用工實名制管理以及施工現場視頻監控的一律不準開工;五是未落實施工現場隱患排查,按照“一線三排”要求進行整改整頓的一律不準開工;六是未按照《惠州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及相關標準規范,落實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建筑揚塵污染防治和非移動機械管理的一律不準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