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住建〔2021〕20號
各開發企業,一手銷售代理機構,二手中介機構,電商營銷機構,物業服務企業:
2021年1月23日,我縣發生一起偽造材料惡意詐騙退定典型案例,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20年11月上旬,尹某在我縣羅陽街道樓盤認購一套商品房,并繳交了5萬元定金,事后因個人原因要求退回定金。在退定無果后,尹某在網上認識了中介人員張某,與其簽訂退定成功回扣45%定金的協議,為達到退定的目的,兩人共同偽造了尹某母親病危通知書,以此向我局提出協調處理退定的事宜。2021年1月23日,尹某和張某持病危通知書等材料到我局辦理退定,欲騙取我局的信任,我局工作人員當即質疑材料的真實性,并讓其兩人提供身份證信息以便核實,兩人卻聲稱無法提供,并滯留我局不肯離開,影響了我局正常辦公秩序,我局遂作報警處理。
經縣公安局城鎮派出所查明,尹某和張某對其偽造材料(病危通知書)惡意詐騙退定事宜供認不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依法對尹某和張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分別對兩人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和七日的行政處罰,并送博羅縣拘留所執行。
上述案例反映出我縣個別中介公司存在對中介人員管理不嚴,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培訓不到位、依法誠信經營缺失等問題,希望各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引以為戒,做到遵紀守法,切勿通過各種手段擾亂房地產秩序。下來,我局將對擾亂房地產秩序的行為進行逐一排查,一經發現偽造材料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涉嫌犯罪的,將按照“兩法銜接”的工作要求,移送公安機關及司法機關處理。
特此通報。
博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