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俊安實業有限公司用地位于博羅縣羅陽鎮翠美園居委會翠美園村地段,國土證號分別為博府國用(2014)第010244號、博府國用(2012)第010834號、博府國用(2012)第010833號、博府國用(2012)第010831號、博府國用(2014)第010413號、博府國用(2012)第010832號、博府國用(2011)第011711號,七塊地總用地面積352953㎡,原掛牌號分別為2011(儲備)72號、2011(儲備)61號、2011(儲備)62號、2011(儲備)63號、2011(儲備)64號、2011(儲備)65號、2011(儲備)66號,掛牌指標為:
2011(儲備)72號: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用地面積62958㎡,可用地面積62958㎡,計算容積率面積62958㎡,容積率≤2.0,建筑密度≤30%,計容積率總建筑面積≤125916㎡,建筑層數控制為≤5層,高度控制≤18米,綠地率≥30%;
2011(儲備)61號:用地性質為商住用地,用地面積38417㎡,可用地面積38417㎡,計算容積率面積38417㎡,容積率≤2.0,建筑密度≤25%,計容積率總建筑面積≤76834㎡(其中商業15400㎡),建筑層數控制為≤30層,高度控制<100米,綠地率≥30%;
2011(儲備)62號:用地性質為商住用地,用地面積51290㎡,可用地面積51290㎡,計算容積率面積51290㎡,容積率≤2.0,建筑密度≤30%,計容積率總建筑面積≤102580㎡(其中商業20500㎡),建筑層數控制為≤30層,高度控制<100米,綠地率≥30%;
2011(儲備)63號:用地性質為商住用地,用地面積61083㎡,可用地面積61083㎡,計算容積率面積61083㎡,容積率≤2.0,建筑密度≤30%,計容積率總建筑面積≤122166㎡(其中商業24400㎡),建筑層數控制為≤7層,高度控制≤24米,綠地率≥30%;
2011(儲備)64號:用地性質為商住用地,用地面積30401㎡,可用地面積30401㎡,計算容積率面積30401㎡,容積率≤2.0,建筑密度≤30%,計容積率總建筑面積≤60802㎡(其中商業比例≤15%),建筑層數控制為≤28層,高度控制<100米,綠地率≥30%;
2011(儲備)65號:用地性質為商住用地,用地面積51791㎡,可用地面積51791㎡,計算容積率面積51791㎡,容積率≤2.0,建筑密度≤30%,計容積率總建筑面積≤103582㎡(其中商業20700㎡),建筑層數控制為≤30層,高度控制<100米,綠地率≥30%;
2011(儲備)66號:用地性質為商住用地,用地面積57013㎡,可用地面積57013㎡,計算容積率面積57013㎡,容積率≤2.0,建筑密度≤30%,計容積率總建筑面積≤114026㎡(其中商業22800㎡),建筑層數控制為≤7層,高度控制≤24米,綠地率≥30%。
為解決村民安置問題,惠州俊安實業有限公司申請在整體總計容建筑面積不變的前提下把2011(儲備)72號地塊分為72-1和72-2兩塊地,用地面積分別為35781㎡和27177㎡,其中,72-2地塊無償給政府收回并作為村民安置及市政道路用地,具體規劃控制條件如下:
72-1號地塊: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用地面積35781㎡,可用地面積34267㎡,市政道路占用面積1514㎡(政府無償收回),計算容積率面積35781㎡,容積率≤3.52,建筑密度≤30%,計容積率總建筑面積≤125916㎡,建筑層數控制為≤33層,高度控制<100米,綠地率≥30%。
72-2號地塊: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用地面積27177㎡,政府無償收回并作為村民安置及市政道路用地。
有關該項目的詳細信息,可來向我局總工室查詢。
凡與以上申請事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關系人(單位),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向本局提出申訴。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附件:關于惠州俊安實業有限公司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的公示-Model
聯系人:羅工
聯系電話:(0752)6621559
傳真:(0752)6623631
博羅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