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我縣關于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精神,便于人民群眾找準行政復議機關,通過行政復議途徑依法化解行政爭議。根據改革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縣只保留一個行政復議機關,由縣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博羅縣司法局為行政復議機構,依法辦理縣本級人民政府行政復議事項。
二、自2021年6月1日起,如對我局的行政決定不服,需提出行政復議的,應到博羅縣司法局進行相關事項申請。
三、博羅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設在博羅縣司法局(行政復議與執法監督股)。地址:博羅縣羅陽街道建設路121號,電話:0752-6206678。
附件: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粵府函〔2021〕99號)
博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