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國土資源局來函(博國土資函﹝2018﹞803號)申請出具位于泰美鎮良田村委會石頸小組板橋(土名)地段博羅縣2018(儲備)8號用地的《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根據博羅縣泰美鎮總體規劃,該用地為居住兼容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該用地為《泰美商業中心地塊修建性詳細規劃》的部分用地。
現根據《泰美商業中心地塊修建性詳細規劃》,編制該用地的《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草案)如下:
用地性質為居住兼容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R2+B),計算指標用地面積2446㎡,計容建筑面積≤11251.6㎡(商業建筑面積≤2800㎡),建筑密度≤58%,容積率≤3.4,綠地率≥15%,建筑高度<100米。
本《告知書》已按規定程序于2018年11月23日第十六屆縣政府城市規劃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2018-9次)審議通過。有關該告知書的詳細信息,可在博羅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uanhaizheng.cn)、或我局總工程師室查詢。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內,利害關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真實身份向我局提出書面意見并附有效聯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申述權利。
附件:(泰美)博羅縣2018(儲備)8號-2446告知書4.5-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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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6293661
博羅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