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購房群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商品住房項目,不得進行預售。近期,我局接到群眾舉報,經現場核查發現,位于博羅縣羅陽鎮浪頭村廣汕線北面鵝公坳地段的名流公館項目,并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存在將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自建房違規按照商品房銷售模式對外銷售的行為,嚴重損害購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發布風險提示,鄭重提醒廣大購房群眾注意風險防范,購房時需注意以下事項: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銷售商品房,并向購房人收取購房款、認籌金、定金、預訂款等款項的,屬違法銷售行為。
二、購房前要查看擬購買的商品房是否取得預售許可證。預售許可證可以通過項目銷售現場公示內容查看。同時,不要被“內購”“團購”“工抵”“低價促銷”等誘惑而購買證件不全的房屋,此類房屋情況比較復雜,存在較大風險。
三、如項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銷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公司、個人存在以認購、預定、排號等方式或以借款、理財、保險等名義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購房款等任何費用情況,請及時撥打博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管理股電話0752-6208612進行投訴舉報。
博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