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令第11號)和《廣東省城鎮(zhèn)住房保障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81號)等規(guī)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我局將開展博羅縣四季嘉園64套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博羅縣四季嘉園公共租賃住房位置
位于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惠博大道四季嘉園二期1號樓
二、待分配的房源及租金、物業(yè)管理費標準
戶型:二室一廳,面積67.61~70㎡,共57套;一室一廳,面積53.77㎡,共7套。租金為每月6.5元/㎡,物業(yè)管理費每月2.2元/㎡,公攤的水費、電費(按實際每月產生的公攤費)。
三、公租房申請時間
第一批配租時間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8日。后續(xù)根據(jù)房屋租賃情況再定。
四、公租房申請資格及申請流程
(一)申請對象
申請政府建設的公租房原則上以家庭為申請單位,每個家庭指定一人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
申請政府建設的公租房的家庭和個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1.在本縣城鎮(zhèn)(羅陽街道、龍溪街道)生活或工作的具備本縣城鎮(zhèn)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或個人在戶籍所在地區(qū)域內申請公租房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已取得本縣所屬城鎮(zhèn)居民戶籍;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縣無自有產權住房或擁有的自有產權住房建筑面積低于40平方米(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的單身獨立申請人除外);
(3)政府批準的其他條件。
2.在本縣城鎮(zhèn)(羅陽街道、龍溪街道)生活或工作的非本縣城鎮(zhèn)戶籍和非城鎮(zhèn)戶籍住房困難家庭或個人跨區(qū)域申請公租房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本縣城鎮(zhèn)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單位連續(xù)工作滿3個月以上,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滿一年以上;
(2)就業(yè)單位為申請人或申請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滿3個月以上;
(3)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縣無房產。
(二)申請流程
1.持有博羅縣《低保證》、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單親母親、二級以上(含二級)殘疾人員、重點優(yōu)撫對象住房困難家庭、城鎮(zhèn)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普通博羅縣城鎮(zhèn)戶籍(羅陽街道、龍溪街道):
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到博羅縣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3樓E廳14號窗口或向戶籍所在地社區(qū)居委會登記申請,符合條件的領取《博羅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檔案》并如實填寫→社區(qū)居委會審核并蓋章→街道辦審核并蓋章→縣民政局審核并蓋章→帶齊所需申請的資料和《博羅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檔案》到博羅縣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3樓E廳綜合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博羅縣住房保障部審核→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終審→公示→獲得住房保障資格→抽選房號→繳交房屋保證金→簽訂租賃合同→入住。
2.非博羅縣城鎮(zhèn)戶籍(異地務工)無住房補助的家庭:
帶齊所需申請資料到博羅縣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3樓E廳14號窗口登記申請,符合條件的領取《博羅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檔案》并如實填寫→博羅縣住房保障部審核→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終審→公示→獲得住房保障資格→抽選房號→繳交房屋保證金→簽訂租賃合同→入住。
(三)申請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已婚的申請人需提供配偶及未滿18歲的子女身份證復印件,父母作為共同申請人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證復印件,身份證需復印正反面。);
2.戶口本復印件(已婚的申請人需提供配偶及未滿18歲的子女戶口本復印件,父母作為共同申請人需提供父母的戶口本復印件,戶口本需復印戶口性質頁及人員信息頁。);
3.申請人的結婚證、其他證明(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低保證、殘疾證、優(yōu)撫證);
4.申請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在博羅縣《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結果證明》(到博羅縣行政服務中心2樓不動產大廳查詢);
5.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收入證明;
6.救助申請居民家庭經(jīng)濟狀況核對報告(限博羅縣城鎮(zhèn)戶籍人員,到羅陽街道辦出具);
7.社保證明(需連續(xù)繳交滿三個月以上,非博羅縣城鎮(zhèn)戶籍異地務工人員出具);
8.勞動合同(工作連續(xù)滿三個月,簽訂勞動合同滿一年以上,用人單位所在地在博羅縣城,無固定期限合同需增加用人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非博羅縣城鎮(zhèn)戶籍異地務工人員出具)。
五、遞交申請時不分先后順序,獲得保障資格家庭的選房以抽選房號結果為準
如有疑問,請與我局住房保障部或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752-6208633、6299305,辦公時間為周一至五8:30-12:00,14:00-17:30。
博羅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3年12月5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