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惠州市城鄉建設領域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鼓勵和引導作用,提升專項資金使用效率,推動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城鄉建設綠色發展事業,根據《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惠州市城鄉建設領域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惠州市城鄉建設領域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專項資金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等文件精神,開展2024年和2025年度市級城鄉建設領域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示范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庫對象和條件
本次入庫儲備項目類別包括綠色建筑示范項目;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被動式)及零能耗建筑示范項目;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項目);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企業綠色生產改造(建設)項目;裝配式建筑項目;綠色建材項目;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技術研究項目;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標準制訂項目;城鄉建設領域綠色發展(碳達峰碳中和等)相關工作研究項目;綠色建筑標識評價項目。申報單位及申報項目具體入庫條件詳見《申報指南》。
二、入庫時限、方式及材料
通過“粵財扶助”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申報鏈接:https://czbt.czt.gd.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999277315196203008)線上方式申報入庫,2024年4月30日前申報項目納入2024年度專項資金項目儲備入庫;2024年4月30日后申報項目納入2025年度專項資金項目儲備入庫。
通過線上申報入庫的項目,申報企業需按要求填寫入庫申報書,并上傳加蓋公章的申報材料復印件(具體申報材料詳附件3)。完成線上申報后,待縣(區)住建局線上初審后,申報企業需打印帶編號水印的入庫申報書及申報材料一式六份,送項目所在縣(區)住建局完成項目初審后,報市住建局科技教育科。
三、專家評審及資金下達
按照公平性競爭原則,市住建局根據項目申報情況組織行業專家進行專業評審,并結合專家評審意見確定入庫項目、項目示范效應及獎勵金額,準予入庫但當年度未取得專項資金的申報項目將自動納入下一年度專項資金評審工作,申報單位無需重復提交申報材料。
原則上2024年的專項資金將在2024年9月底前完成下達;年度的專項資金將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下達。
四、其他事項
(一)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各縣(區)住建局應當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企業信用情況進行初審,依托惠州信用網,對信用優秀的申報單位給予優先獎勵和表彰;對存在失信行為的申報單位限制給予專項資金補貼;對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違法行為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并將相關企業不良信用報市信用辦。
(二)同一年度同一實際受益人可申請的專項資金項目不得超過兩項,已獲得市級同類型專項資金獎勵的項目不再進行獎勵。
(三)專項資金申報事項聯系方式:倪工,2167310,hzzjjkjk@huizhou.gov.cn,惠州市房產交易大廈10樓1017室(市住建局科技教育科)
附件:1.關于印發《惠州市城鄉建設領域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pdf
2.關于印發《惠州市城鄉建設領域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的通知.pdf
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月3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