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羅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的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相應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制定我縣政策性住房基金的宏觀調控管理措施,調節、完善住房基金的管理制度,負責管理我縣住房基金的歸集、使用審批、增值和保值;制定我縣住房貨幣補貼政策措施,調節、完善住房貨幣補貼的分配制度,負責管理縣住房貨幣補貼的歸集、使用審批、增值和保值。
2、博羅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依據國家及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文件、強制性技術標準對我縣新建、擴建、改建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體質量實施監督;監督檢查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和質量檢測等單位的質量行為,向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和處罰各種違規質量行為的建議;監督工程竣工驗收,參與本地區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參與建筑工程中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和新工藝的審查;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工程建設的質量情況。
3、博羅縣施工安全監督站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實施監督指導;參與制定本地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規范性文件和實施辦法,提出本地區行業安全生產達標規劃目標;負責辦理本地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登記手續;負責本地區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安全生產不良行為記錄的統計和公示;協助上級對施工企業、監理公司進行資質審查并提出安全審查意見,行使安全生產否決權;負責依法開工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動態監管,統計上報有關工作報表,提出分析意見;協助上級組織本地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大檢查,參與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雙優”工地的評選;在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領導下,參與施工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有關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投訴受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本地區建筑企業的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考核工作;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門總結匯報建筑工程安全監督工作的情況。
4、博羅縣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建設工程造價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制定或補充本縣建設工程造價計算程序、計價依據;負責建設工程標底(投標控制價)、非招標工程預算造價的備案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負責建設工程竣工結算造價核準及備案,收集、儲存、分析工程預結算資料,健全已完成工程造價數據庫,定期發布本地工程造價信息;調解和處理工程計價糾紛,受法院、檢察院等司法部門委托,提供工程造價技術鑒定;負責建設工程計價從業人員的管理;做好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
5、博羅縣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博羅縣墻體材料革新與建筑節能辦公室)
負責組織擬訂發展散裝水泥和推進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的長遠規劃,編制和實施散裝水泥與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的年度計劃;組織編制我縣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布點規劃;負責監督管理全縣散裝水泥的使用情況和新型墻體材料生產企業的備案和推廣發布工作,宣傳貫徹實施相關政策、法律、法規,規范散裝水泥市場發展;負責全縣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及新型墻體材料生產企業情況的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散裝水泥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資(基)金的征收和清退審批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使用預拌混凝土的監督管理和使用新型墻體材料情況的核驗工作;負責新建建筑節能設計和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備案工作;負責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作;負責建筑節能示范和綠色建筑的評定與推廣工作。
6、博羅縣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本地區在建工程的各種建筑原材料、試件、結構構件、地基和樁基礎等項目的質量進行把關和跟蹤,杜絕一切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確保建設工程的質量;以科學公正的態度,對檢測報告進行嚴格審查、建檔及質量問題的跟蹤;配合有關職能部門進一步完善全縣工程質量管理,嚴格執行省、市有關的管理要求,以國家和省有關的規范、規程為依據,確保全縣的建筑工程質量;完善檢測手段,改善檢測環境,提高檢測質量和經濟社會效益;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工作情況。
7、博羅縣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室
依據國家及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文件、強制性技術標準對本地區新建、擴建、改建各類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違反竣工驗收備案制度的責任單位,按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并申請報行政主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協調聯系相關部門,掌握相關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動態情況;對竣工驗收備案檔案資料進行整理和存檔,建立統計臺帳和數據庫;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備案工作情況。
8、博羅縣燃氣稽查隊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燃氣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依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對本地區燃氣行業安全生產及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的燃氣銷售行為進行查處,按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并申請報行政主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協調聯系相關部門,掌握相關燃氣安全生產的動態情況,對本地區燃氣用具的安全質量進行跟蹤查處,接受當地組織的綜合性或專項突擊性的打假任務;定期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工作情況。
9、博羅縣規劃勘測中心
負責道路工程、管線工程、建筑工程報批的平面測量工作;負責建筑工程放、驗線工作;參與道路工程、管線工程的放、驗線和驗收工作;參與建筑工程的規劃驗收工作;參與全縣規劃勘測質量的檢查和管理。
10、博羅縣規劃建設信息中心
負責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局域網絡和計算機的管理、維護、升級等工作;組織全縣城鎮規劃區內地形圖的入庫和實時更新工作;建立城市地理信息平臺,提供有關城市規劃實施的動態監測資料;根據辦公自動化的需要適時調整辦公網絡程序;協助做好政務公開的網絡公開工作。
11、博羅縣規劃編制研究中心
協助全縣各小區、市政道路、街道的規劃設計;負責縣城和村鎮的總體規劃、小區規劃、市政設施規劃,重要建(構)筑物的沿主要干道建筑,以及有歷史意義和特殊功能的建筑咨詢、評審工作;負責編制《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
12、組建博羅縣城建檔案館
負責全縣規劃建設檔案的整理、歸檔和保管等工作。
13、博羅縣規劃建設總工程師室
指導我縣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等規劃階段的關系;負責全縣城鄉規劃技術審核把關;協調工程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審查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為建筑工程建設和工程技術難題提供咨詢服務;指導施工企業處理重大工程技術問題和疑難問題;負責建筑工程項目勘察設計質量的檢查監督和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圖文件審查工作的管理;組織處理工程設計重大事故,參與處理其他重大工程事故。
14、博羅縣規劃建設監察隊
依據國家及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文件對規劃建設違章行為進行整治和監察執法,并依法糾正、懲罰、制止違章行為;負責對規劃建設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取證,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協助行政主管部門做好行政處罰告知書及決定書的送達及督促執行;負責辦理規劃建設違法違章行為的投訴工作,并參與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工程規劃建設執法檢查;掌握全縣工程規劃建設工作動態,統計上報有關工作報表,提出分析意見;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門總結匯報工程規劃建設監察工作的情況。
15、博羅縣規劃建設科技教育中心
負責勘察設計咨詢單位資質管理工作,擬訂勘察設計咨詢管理規定并檢查、監督實施;負責開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負責城鄉規劃建設行業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指導行業注冊執業資格管理工作;協助組織行業內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工作;負責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