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本地區在建工程的各種建筑原材料、試件、結構構件、地基和樁基礎等項目的質量進行把關和跟蹤,杜絕一切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確保建設工程的質量;以科學公正的態度,對檢測報告進行嚴格審查、建檔及質量問題的跟蹤;配合有關職能部門進一步完善全縣工程質量管理,嚴格執行省、市有關的管理要求,以國家和省有關的規范、規程為依據,確保全縣的建筑工程質量;完善檢測手段,改善檢測環境,提高檢測質量和經濟社會效益;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工作情況。
博羅縣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行政執法責任制
一、執法責任范圍
受委托對各種建筑原材料、試件、結構構件、地基和樁基礎等項目的質量進行檢測。
二、執法職責
(一)對本地區在建工程的各種建筑原材料、試件、結構構件、地基和樁基礎等項目的質量進行把關和跟蹤,杜絕一切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確保建設工程的質量;
(二)對檢測報告進行嚴格審查、建檔及質量問題的跟蹤;
(三)配合有關職能部門進一步完善全縣工程質量管理,嚴格執行省、市有關的管理要求,以國家和省有關的檢測規范、規程為依據,確保全縣的建筑工程質量;
(四)完善檢測手段,改善檢測環境,提高檢測質量和經濟社會效益;
(五)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工作情況。
博羅縣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崗位責任制
1、主任
全面負責檢測中心工作,履行檢測中心法定代表人的責任和義務,領導本檢測中心全體人員公正、高效、準確地完成檢測業務;領導建立健全檢測中心質量體系,確定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批準《質量手冊》,實施質量體系以達到質量目標;定期主持檢測中心辦公會議,負責組織制定本檢測中心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負責審定、簽發重要文件,批準檢測報告。
2、副主任
協助檢測中心主任做好管理工作,分管材料檢測部;負責審核材料檢測報告;檢測中心主任暫時不在時,受檢測中心主任委托,代行主任職權;負責檢測中心主任授權委托的其他事項。
3、技術負責人
全面負責本中心的技術工作,分管地基和結構檢測部;負責審批操作規范、標準方法、校準規范、檢測方法等技術文件;組織制定和實施質量控制分析,審批技術性質量文件;負責組織制定各項比對和能力驗證計劃、運行檢查計劃,并組織評價其有效性;在質量負責人外出時代行其職責,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4、質量負責人
全面負責本中心的質量工作;負責組織建立、實施保持和改進本中心管理體系,制定管理目標,審核質量文件;負責組織編制、管理、宣貫和修訂質量手冊、程序文件和其他質量文件;負責監督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投訴和質量事故的處理;負責組織內部審核;負責編制管理評審計劃和評審報告并組織實施;在技術負責人外出時代行其職責,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5、檢測部
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體系文件,負責檢測中心業務范圍內的檢測工作;按有效標準、校準規范或檢測、校準方法進行檢測工作,按時出具報告,并對報告的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負責;做好樣品的交接和管理工作,負責檢測業務開發和新項目籌建工作;負責檢測部計量標準器具及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周期檢定/校準的實施工作,保證受控并在有效期內使用;負責檢測環境條件的監控;負責制定檢測部儀器購置和消耗材料購置計劃及其驗收、保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共分為4個檢測部:地基檢測部,負責地基基礎檢測業務;材料檢測部,負責常規建筑材料檢測業務;結構檢測部,負責結構檢測業務;節能檢測部,負責節能材料檢測業務。
6、綜合辦公室
在主任和質量/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編制質量手冊、程序文件和其他質量文件,并負責管理質量體系文件、內部和外來文件的收集、編號、發放、控制等管理;協助質量負責人組織內部審核工作和提供管理評審的相關資料;歸口管理儀器設備及其量值溯源;負責報告/證書的發放工作及副本等有關技術資料的保管和歸檔管理;負責計量標準和檢測儀器設備的校準組織工作;負責收集、整理、提供各類科技及檢測、校準等技術信息;負責檢定/校準計量器具和檢測樣品的收發等管理工作,負責樣品在流轉、儲存等過程中的質量控制;受理客戶的投訴并協助處理;負責檢測工作業務的統計、匯總上報工作。
7、檢測部負責人
組織實施檢測工作,并對分管工作負責;協助組織編制、實施各類技術計劃;協助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解決檢測過程中存在的技術問題;執行計量標準及儀器設備的周期檢定/校準工作和各類質量計劃;協助和完成檢測中心質量體系管理評審和內部審核工作;完成主任、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交辦的其它工作;完成檢測部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8、綜合辦公室負責人
全面負責辦公室各項工作,負責管理體系文件在本部門貫徹執行;負責受控文件資料的控制、存檔和管理工作;更新負責各類標準、規范、檢測實施細則等技術文件的更新與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文件資料的分類、編號、復印、發放、登記、歸檔等管管理工作;負責客戶反饋意見的收集、投訴的處理;負責提出計量標準考核及儀器設備周期檢定/校準計劃并協助實施;完成主任交辦的其它工作。
9、檢測員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校準規范,確保所開展的檢測工作科學有據;確保數據準確、結果可靠;熟悉并掌握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和標準物質的原理、性能、方法,嚴格執行相關作業指導書,正確使用、維護儀器設備,并做好相關記錄;做好檢測工作的原始記錄,保證其原始記錄及相關技術資料客觀、真實、完整、清晰;確保所出具的檢測的報告/證書準確、可靠,并對出具的報告/證書的數據、結果負責;積極參與本專業的能力驗證/比對活動和技術培訓,努力提高技術水平;做好本檢測部內務整理工作,保持環境、設施、設備安全、整潔有序。
10、內審員
接受質量負責人的委派,實施內部審核;負責編制內部審核檢查表;負責進行對糾正措施的跟蹤和驗證;負責編制審核報告,提交質量負責人。
11、檔案管理員
負責本檢測中心的往來文件、技術資料、檢測文件、規程、規范、標準、儀器設備使用說明書等的保管工作;按資料和檔案的管理要求,對文件進行分類、登記、造冊、歸檔;負責檢測原始記錄、檢測報告及有關資料的整理、存檔工作;負責檢測報告的打印、復印、送審工作;保持所保管資料的完整、清潔,并有可行的防蛀、防潮、防火、防盜等措施。
12、樣品管理員
負責樣品的收樣、保管、移交、檢畢余樣的處理工作;按照樣品貯存條件要求,維護樣品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對樣品非正常情況的污染、變質、損壞或丟失負責。
13、報告管理員
負責報告的管理和發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