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執法責任制范圍
局內部規章、制度的制定,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工作。
二、執法職責
(一)組織制訂有關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方面的地方規范性文件及解釋、清理、匯編工作和法規宣傳工作。
(二)負責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行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三)依法查處違反城鄉規劃建設行為,并做好違法規劃建設結案案件卷案的立冊、歸檔保存工作。
(四)督查各項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執行情況,制定各種違法建設的行政處罰種類標準,糾正各種不依法行政的行為。
(五)負責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法規宣傳工作。
(六)負責行政執法考察、上崗發證報審工作。
(七)協助對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人員的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工作。
(八)組織處理城鄉規劃建設行政執法其它相關工作。
三、執法目標
(一)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依法治縣、依法辦事、依法行政;
(二)行政執法監督落實、有效。
(三)行政處罰決定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法規為準繩,保證處罰決定客觀公正。
法規監察股崗位責任制
股長
一、主持法規監察科全面工作。
二、組織全股人員依法落實崗位責任制。
三、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和局領導交辦的任務。
副股長
一、協助股長工作。
二、負責有關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方面規范性文的擬定、送審、清理、匯編及解釋工作。
三、負責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行政處罰工作。
四、負責督促辦理本科室各項工作。
五、負責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人員的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工作。
六、負責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法律、法規宣傳工作。
七、抓好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辦事員
一、負責綜合性報告、總結的起草、送審工作。
二、負責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三、負責群眾來信來訪處理、協調工作。
四、負責本科室的文件整理、收發登記歸檔工作。
五、負責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執法案件移交登記工作。
六、負責違法建設案件的查處。
七、抓好依法行政工作落實。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辦事員
一、負責規劃建設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二、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登記工作。
三、負責行政執法培訓、考察、上崗發證報審工作。
四、負責本科室的統計工作與信息收集工作。
五、負責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與依法治理工作。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