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羅縣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編號:44132220210012;項目名稱:羅陽街道落實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調劑任務項目)于2021年9月10日經我局批準。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實施細則〉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劃發〔2018〕1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現將方案中的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機關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二、公告內容
1.預留規模使用原因
根據《關于下達博羅縣2018年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任務的函》(惠市國土資函〔2018〕2263號)和《關于下達博羅縣增加購買2019年增減掛鉤跨省域調劑指標的函》(惠市自然資函〔2020〕227號),博羅縣2018、2019年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入任務為180公頃(2700畝),增加規劃建設用地規模138.6667公頃(2080畝)。依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實施細則〉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劃發〔2018〕15號)關于“規范使用規劃建設用地規模”的規定,增加的規劃建設用地規模納入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統計和使用。本項目是落實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調劑任務,符合預留城鄉建設用地使用的條件。本次使用預留規模可以滿足羅陽街道建設項目的用地需求,保障羅陽街道城鎮建設和工業發展所需的建設用地空間。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后,有利于促進博羅縣及羅陽街道新型城鎮化建設,加快發展工業產業,進一步完善提升城鎮配套設施和服務功能,優化當地城鄉建設用地布局,保障安置地等農村建設所需的建設用地空間,有效推動區域社會經濟穩定和諧發展。
2.預留規模落實范圍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擬落實城鄉建設用地規模32.9300公頃,共有16個落實地塊,位于羅陽街道小金村、塱頭村和雞麻地村。
3.主要控制指標變化情況
(1)耕地保有量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涉及占用現狀耕地3.8834公頃。項目進行用地報批前完成耕地占補平衡,做到“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因此預留規模使用后不會對耕地保有量任務產生影響。
(2)永久基本農田保護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范圍內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預留規模使用后,羅陽街道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布局保持不變。
(3)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在羅陽街道落實城鄉建設用地32.9300公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后,羅陽街道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增加了32.9300公頃,布局有局部調整。
4.落實地塊落實前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圖(見附圖)
5.批準機關和批準時間
批準機關: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批準時間:2021年9月10日
三、公告方式
在博羅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同時在羅陽街道辦事處及小金村、塱頭村、雞麻地村公告欄張貼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