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惠州市山千實業有限公司提出的辦理位于泰美鎮良田村金龍路東邊地段廠區總平面方案的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五十條規定,現對相關事項公示如下:
申請建設項目名稱:惠州市山千實業有限公司廠區
惠州市山千實業有限公司報審的廠區位于博羅縣泰美鎮良田村金龍路東邊地段,《不動產權證書》編號為粵(2021)博羅縣不動產權第0016460號,權利性質為工業用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為博自然資地字第4413222021-0108號。
現送審總平面方案由兩棟5層廠房、1棟5層宿舍樓及1棟2層研發樓組成,其中消控室、發、配電房位于廠房1首層。項目技術經濟指標為:可用用地面積為18226㎡,計算指標用地面積為18226㎡,總建筑面積40800㎡,建筑占地面積7917.08㎡(其中宿舍樓占地面積828㎡),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40600㎡(其中廠房及研發樓計容面積36100㎡、宿舍樓計容面積828㎡),不計容積率建筑面積200㎡(地下消防水池),建筑密度43.44%,綠地率19%,容積率2.23,行政及生活服務設施占地面積占總用地3.3%,行政及生活服務設施計容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11.08%,機動車地面總車位82個(其中充電樁停車位10個),摩托車停車位20個。其中廠房的生產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建筑耐火等級為二級。
有關該項目的詳細信息,可來向我局城鄉詳細規劃股查詢。
凡與以上申請事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關系人(單位),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向我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人:張工
聯系電話:(0752)6260623
附件:關于惠州市山千實業有限公司廠區總平面方案的公示-Layout1.pdf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