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收到劉才富辦理位于博羅縣羅陽街道博義路鴻園地段報建住宅樓《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重新申請及有關材料(由于該戶住宅2021年10月份重新做權籍,現按核定用地面積重新進行公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現對相關事項公布如下:
建設項目名稱:劉才富住宅樓
建設項目內容:劉才富名下用地面積43.79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書編號:博府國用(2000)字第1322012033號),已建一層,建筑首層占地面積13.64㎡,建筑底層高≤4.2米。(詳見附圖)
凡與以上申請事項有利益關系的關系人(單位)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的規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人:李工
聯系電話:6260623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