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惠州市太古汽車零配件有限公司提出辦理位于石灣鎮沙灣路南側的廠區總平面方案調整的審查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五十條規定,現對相關事項公示如下:
申請建設項目名稱:惠州市太古汽車零配件有限公司廠區
申請建設項目規劃情況:
惠州市太古汽車零配件有限公司報審的廠區位于石灣鎮沙灣路南側,《不動產權證書》編號為粵(2021)博羅縣不動產權第0028424號,權利性質為工業用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為博自然資地字第4413222021-0456號。《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規劃控制指標如下:用地性質為二類工業用地(M2),可用用地面積為95572㎡,計算指標用地面積為95572㎡,計容積率建筑面積≥191144㎡,容積率≥2.0,建筑系數≥30%,綠地率≤20%。
原總平面方案于2021年6月3日十六屆縣政府城鄉規劃委員會第四十五次(2021-5次)會議審議通過,項目由10棟廠房、 1棟6層辦公樓、1棟6層宿舍樓以及地下消防水池組成,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如下:可用用地面積為95572㎡,計算指標用地面積為95572㎡,總建筑面積210002㎡,建筑占地面積48549㎡(其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占地面積3146㎡),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254505㎡(其中廠房計容面積235057㎡、宿舍樓計容面積13508㎡、辦公樓計容面積5940㎡、配電房計容面積4560㎡),不計容積率建筑面積900㎡(地下水泵消防水池),建筑密度51%,綠地率4%,容積率2.7,行政及生活服務設施占地面積占總用地3.3%,行政及生活服務設施計容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7.6%,機動車地面總車位660個。廠房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耐火等級二級。
由于生產工藝、器械要求及施工圖的深化,建設單位申請對原方案進行調整并進行局部優化,具體調整(優化)如下:
1、2#廠房由5層調整為7層,建筑高度由29米調整為41米;
2、3#、4#、5#、6#、7#、10#(均為5層)增加每層層高,總建筑高度由29米調整為33-36.5米,6#廠房消防耐火等級由二級調整為一級;
3、8#廠房(1層)建筑高度由12米調整為14.5米,生產火災危險性由丙類調整為丁類;
4、9#廠房(4層)建筑高度由24米調整為25.5米;
5、辦公樓與原11#宿舍樓1-2號位置對調,建筑層數由6層調整為12層,建筑面積由5940㎡調整為11449.94㎡;
6、宿舍樓層數由6層調整為12層,建筑面積由13508㎡調整為21949.8㎡;
7、在辦公及生活區增設地下停車庫,建筑面積6272.48㎡,停車位178個。
調整后,總平面方案技術經濟指標為:可用用地面積為95572,計算指標用地面積為95572㎡,總建筑面積247660.95㎡,建筑占地面積49076.27㎡,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285628.98㎡,不計容積率建筑面積7434.97㎡,建筑密度51.3%,綠地率4%,容積率2.99,行政及生活服務設施占地面積占總用地3.84%,行政及生活服務設施計容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11.6%,機動車地面總車位842個(其中:地下178個,地面664個)。除8#廠房的生產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丁類外,其余的均為丙類,耐火等級除6#廠房為一級外,其余建筑耐火等級均為二級。
有關該項目的詳細信息,可來向我局城鄉詳細規劃股查詢。
凡與以上申請事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關系人(單位),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人:朱工
聯系電話:(0752)6260623
附件:42、關于惠州市太古汽車零配件有限公司廠區總平面方案調整的公示.pdf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