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交易規則》、《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礦產資源開采審批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法律法規規定,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博羅縣自然資源局網站上發布了《博羅縣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惠公易礦博羅[2021]2號)公告信息。以掛牌方式公開出讓博羅縣公莊鎮上利山礦區水泥用石灰巖礦采礦權,掛牌截止時間2021年11月30日。現將采礦權掛牌成交結果公示如下:
一、中標人/競得人
名稱:博羅縣盈鑫石業有限公司
場所: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公莊鎮上利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322688665093H
二、成交時間、地點
時間: 2021年11月30日
地點: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博羅分中心網站
三、成交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博羅縣公莊鎮上利山礦區水泥用石灰巖礦
開采礦種:水泥用石灰巖礦
地理位置:博羅縣公莊鎮上利山
面積:0.158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資源儲量:可采水泥用石灰巖資源量2421.69萬噸,可采出礦石量2373.26萬噸;夾石10.83萬噸(4.03萬方)
開采標高: 285米至9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露天開采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
(一)競得人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在申請《采礦權許可證》前,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方案、綠色礦山建設方案,與出讓人簽訂礦山土地復墾工作監管協議,設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及時預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及土地復墾費,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土地復墾、綠色礦山建設相關義務。
(二)競得人必須嚴格執行該礦山的地質環境保護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無條件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土地復墾及生態保護工作;依據《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環境保護部關于取消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的指導意見》(財建〔2017〕638 號)文件規定,競得人須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逐年足額提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費用,做到邊開采、邊治理、邊復綠;如有違法違規行為,立即停產整頓,若拒不完成整改的,出讓人將依法進行處理。
(三)競得人取得采礦權后,必須依法從事采礦活動,嚴格按照開發利用方案要求進行采礦作業,遵循相關部門的要求,做好安全生產、礦山環境保護等相關工作,防止水土流失,節約集約利用礦產資源,做好四定(定界、定量、定時、定開采方式)工作,必須做到資源綜合利用,要高質高用,不準高質低用。
(四)采礦權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
擬出讓年限:10年
起始價:3163萬元
四、采礦權成交價及繳納時間、方式
成交價:19663萬元
繳納時間:競得人在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15日內一次性付清需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
繳納方式:一次性繳納
五、申請辦理采礦登記的時限
5個工作日
六、對公示內容提出異議的方式及途徑
公示時間: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3日
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若對出讓的采礦權有異議,請于2021年12月13日17:00前以書面形式報送至博羅縣自然資源局。聯系方式:博羅縣自然資源局,地址:博羅縣羅陽街道商業中街465號,聯系方式:0752-6260183 石先生。
七、其他內容
本公告在門戶網站、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