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結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現聲明以下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遺失(作廢)。如有異議,請自本聲明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博羅縣不動產登記局提出(地址:博羅縣城商業西街水西新城行政服務中心2號樓2樓210室,聯系電話6260329)。預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我局將上述《不動產權證書》作廢,并準予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
特此公告
公告單位:博羅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1年12月24日
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結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現聲明以下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遺失(作廢)。如有異議,請自本聲明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博羅縣不動產登記局提出(地址:博羅縣城商業西街水西新城行政服務中心2號樓2樓210室,聯系電話6260329)。預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我局將上述《不動產權證書》作廢,并準予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
特此公告
公告單位:博羅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