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惠州市山千實業有限公司提出辦理位于博羅縣泰美鎮良田村金龍路東邊地段的廠區總平面方案調整審查的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現對相關事項公布如下:
建設項目名稱:惠州市山千實業有限公司廠區總平面方案調整審查
建設項目內容:原總平面方案已于 2021年10月27日經2021年第15次局聯審小組會議審議通過。項目由2棟5層廠房、1棟5層宿舍樓及1棟2層研發樓組成,其中消控室、發、配電房位于廠房1首層。項目技術經濟指標為:可用用地面積為18226㎡,計算指標用地面積為18226㎡,總建筑面積40800㎡,建筑占地面積7907.63㎡(其中宿舍樓占地面積828㎡),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40600㎡(其中廠房計容面積35300㎡、研發樓計容面積600㎡、宿舍樓計容面積4350㎡),不計容積率建筑面積540㎡(地下消防水池),建筑密度43.39%,綠地率19%,容積率2.21,行政及生活服務設施占地面積占總用地6%,行政及生活服務設施計容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12.3%,機動車地面總車位83個(其中充電樁停車位10個)。廠房的生產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
現根據粵贛河惠高速公路核定后道路紅線,重新修整方案,修整內容為:1、廠房1體量增加,廠房2體量減小;2、宿舍樓位置改變;3、研發樓改為辦公樓,位置變化且增加占地面積;4、增大消防水池面積。
修整后項目由2棟5層廠房、1棟5層宿舍樓及1棟2層辦公樓組成,技術經濟指標如下:計算指標用地面積18226㎡,建筑占地面積7295.49㎡,計算容積率總建筑面積37130㎡,總建筑面積37728㎡,不計容建筑面積598㎡(地下消防水池),建筑密度40.03%,容積率2.04,綠地率19%,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占比6.22%(其建筑面積占比13.55%), 停車位116個(普通車位103個、充電樁車位13個)。廠房的生產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
凡與以上申請事項有重大利益關系的關系人(單位),可依照《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的規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人:郭工
聯系電話:0752-6260623
附件:關于惠州市山千實業有限公司廠區總平面方案調整的公示-布局1.pdf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