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利元亨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稱為廣東利元亨智能裝備有限公司)報審的廠區總平面方案調整位于博羅縣柏塘鎮石湖村金湖工業區,《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博府國用(2015)第100017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為柏塘地字第4413222015-0003號,用途為工業用地,面積50774㎡。《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編號為博國土資(用地)掛字[2015]11號,經十五屆縣政府城鄉規劃委員會第二十八次( 2014-10次)會議審議通過,規劃控制指標如下: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M),用地面積為50774㎡,計算容積率用地面積50774㎡,容積率≥0.8,建筑密度≥30%,計容總建筑面積≥40619.2㎡,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比例≤7%,建筑層數控制為≤6層,高度控制為≤24米,綠地率≤20%。
原調整方案于2022年1月3日博羅縣自然資源局聯審小組2022年第1次會議審議通過, 方案由2棟3層廠房、1棟4層廠房(已建)、1棟8層廠房(局部地下設備房)、1棟6層宿舍樓(已建)、1棟17層宿舍樓(局部地下設備房及人防)和1棟2層門衛室(已建)組成,技術經濟指標如下:總用地面積50774㎡,建筑基底面積23863㎡,總建筑面積109515.63㎡,計容建筑面積127381.91㎡,不計容建筑面積 3046.13㎡,容積率2.51,建筑系數47%,綠地率5%,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比例4.61%。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比例19.91%,停車位392個。廠房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
該項目現狀廠房一、宿舍一及門衛室已建成,
現廣東利元亨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調整方案,調整內容為:
1、廠房二往中庭方向的跨度加長3.5米;
2、廠房二單層面積增大,耐火等級由二級調整為一級;
3、建筑占地面積由23863㎡調整為23986.38㎡,總建筑面積由109515.63㎡調整為110845.54㎡,計容建筑面積由127381.91㎡調整為127206.35㎡。
調整后方案由2棟3層廠房、1棟4層廠房(已建)、1棟8層廠房(局部地下設備房)、1棟6層宿舍樓(已建)、1棟17層宿舍樓(局部地下設備房及人防)和1棟2層門衛室(已建)組成,技術經濟指標如下:總用地面積50774㎡,建筑基底面積23986.38㎡,總建筑面積110845.54㎡,計容建筑面積127206.35㎡,不計容建筑面積 2575.2㎡,容積率2.51,建筑系數47.24%,綠地率5%,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比例4.62%。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比例19.99%,停車位405個。廠房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和一級。
有關該項目的詳細信息,可來向我局城鄉詳細規劃股查詢。
凡與以上申請事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關系人(單位),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向本局提出申訴。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人:羅工
聯系電話:(0752)6260623
附件:關于廣東利元亨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廠區總平面方案調整的公示-Layout1.pdf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