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羅縣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編號:44132220220003);項目名稱:石壩鎮預下達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項目(龍口村)于2022年7月6日經我局批準。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 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現將方案中的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機關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二、公告內容
1.預留規模使用原因
根據《惠州市自然資源局關于收回未使用預下達規模并重新調整分配的函》(惠市自然資函〔2022〕123號),本項目是落實預下達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符合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的條件。依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的規定,預下達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參照預留規模使用方式編制審批表使用。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來源于預下達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可以滿足石壩鎮建設項目的用地需求,保障石壩鎮農村建設和產業發展所需的建設用地空間。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后,能夠解決畜禽糞污及農田廢棄物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實現變廢為寶,有效提升畜禽養殖場有機廢棄物資源化循環利用水平,推進國家級現代生態循環農業產業園發展,同時有利于推廣綠色有機種植,通過科學施肥、測土配方等提升博羅優質農產品品質,打造惠州農業品牌與商標,以聯農帶農方式發展鄉村產業,促進一二三產業規模化發展,同時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增加居民收入,助力鄉村振興,有效推動區域社會經濟穩定和諧發展。
2.預留規模落實范圍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擬落實城鄉建設用地規模1.0000公頃,共有1個落實地塊,位于石壩鎮龍口村。
3.主要控制指標變化情況
(1)耕地保有量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不涉及占用現狀耕地。預留規模使用后,石壩鎮耕地保有量面積及布局保持不變。
(2)永久基本農田保護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范圍內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預留規模使用后,石壩鎮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布局保持不變。
(3)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在石壩鎮落實城鄉建設用地1.0000公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后,石壩鎮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增加了1.0000公頃,布局有局部調整。
4.落實地塊落實前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圖(見附圖)
5.批準機關和批準時間
批準機關: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批準時間:2022年7月6日
三、公告方式
在博羅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同時在石壩鎮人民政府及龍口村公告欄張貼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