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羅縣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編號:44132220220012;項目名稱:柏塘鎮預下達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項目(柏市村),已于2022年8月16日經我局批準。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和《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現將審批表中的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機關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二、公告內容
1.預留規模使用的原因
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土空間規劃過渡期用地空間保障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2〕369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土空間規劃過渡期用地空間保障工作的通知》(惠市自然資函〔2022〕151號),2022年博羅縣預支新增建設用地規模3576畝。依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的規定,各地應統籌使用好預下達的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優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脫貧攻堅項目;同時,要做好預下達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且預下達的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參照預留規模使用方式編制審批表使用。本次預留規模使用主要是為了保障博羅縣柏塘鎮文化教育建設項目對土地利用的合理需求,有利于全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建設,統籌城鎮建設、產業發展等用地需求,對區域社會經濟穩定和諧發展具有積極的推進作用。
2.預留規模落實范圍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城鄉建設用地規模0.2944公頃,共有1個落實地塊,位于博羅縣柏塘鎮。
3.主要控制性指標變化情況
(1)耕地保有量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不涉及占用現狀耕地及可調整地類,因此,預留規模的使用不會對博羅縣的耕地保有量指標產生影響。
(2)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本次預留規模使用后,博羅縣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布局保持不變。
(3)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的來源是預下達規模,落實地塊面積為0.2944公頃,且在柏塘鎮內對城鄉建設用地進行的調整。預留規模使用后,博羅縣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符合“使用后合計數”-“使用前合計數”≤“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條件,規劃期末,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均增加0.2944公頃,城鄉建設用地布局有局部調整。
4.落實地塊落實前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圖(詳見附件2)
5.批準機關和批準時間
批準機關: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批準時間:2022年8月16日
三、公告方式
在博羅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同時在柏塘鎮及柏市村公告欄張貼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惠州市博羅縣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柏塘鎮預下達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項目(柏市村)).doc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