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順利推進我縣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工作,進一步規范林權類不動產登記權籍調查與測繪成果,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國土資源部《關于做好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5]41號)及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做好林權登記與林業管理銜接的通知》等規定,我局決定遴選林權類不動產登記權籍調查與測繪機構,承擔我縣除村集體及其成員首次登記未完成或者確需要開展補充調查的、林權數據整合清理出已發林權證數據相互重疊壓蓋之外的林權類不動產登記中的勘界、測繪及入庫工作,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單位報名參加。
一、內容及要求
林權類不動產登記權籍調查與測繪機構,承擔我縣除村集體及其成員首次登記未完成或者確需要開展補充調查的、林權數據整合清理出已發林權證數據相互重疊壓蓋之外的林權類不動產登記中的勘界、測繪及入庫工作。
二、申請單位應具備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具有乙級以上(含乙級)測繪資質或具有丙級以上(含丙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6日止,工作日上午8:30時-12:00時,下午14:00時-17:30時。
2、報名地點:博羅縣行政服務中心2號樓2樓210室,聯系人:吳先生,聯系方式:0752-6286069;鄧小姐,聯系方式:0752-6286757。
四、報名方式
根據項目要求提供相關資質證明等材料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攜帶以下資格證明材料:
(1)審驗合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2)資質證書和法人身份證明;
(3)執業人員名單、技術職稱、從業資格證書等;
上述材料必須裝訂并且密封,所有復印件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和原件一起提交,復印件和原件核對無誤后,原件退還,復印件留存。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