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自然資源局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等相關規定,于2022年8月2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在博羅縣羅陽街道河唇路68號(原縣委老武裝部)博羅縣濱江西路工程項目經理部會議室,對《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舉行了聽證會,現將聽證會代表主要意見或者建議,旁聽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主要意見或者建議以及相關問題答復意見情況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代表、其他有關人員主要意見或者建議及其依據、理由
(一)被征收人代表的主要意見、建議
(1)黃旺娣意見:希望補償合情合理,合法,公平公正。
(2)繆軼聰意見:1.拆遷評估單位是誰,什么時候能評估,報告什么時候出,無法搬遷的家具是否列入評估標準內,被征收房屋什么地方可以要求重新評估。征收補償方案最終什么時候公布。2.拆遷賠償標準有房產證跟土地證的賠償標準怎么算,超出房產證按什么標準計算。3.所有的補助費,搬遷費是按照房產證面積計算,還是按照實際面積計算。4.置換房產面積是否按照實際混凝土面積算。產權置換產權是否滿足70年。什么時間能交房。
(3)姚惠微意見:現房屋常住人口是兩位老人,均在不同地方上班,兩位老人的年齡偏大,而且患有多種老人病(高血壓、糖尿病等)其中一位有風濕性關節炎,行動不便。提出以下兩點意見:1.關于房屋補助,現房屋補助地址均在對面水,地方比較偏僻交通醫療均不方便,兩位老人均不會開車,對平時的生活均有較大影響,可能連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有問題,希望房屋的補助可以有多種選擇,能有一種在縣城中心,醫療購物都會更加方便,這樣才能保障兩位老人的生活不受影響。2.關于資金補助,現居住的房屋環境優是一線江景房,所以金額補助最少要滿足可以購置同等條件同等面積的房屋。3.老人年齡偏大不適宜多次搬遷,希望政府可以一次性解決房屋問題,不希望臨時安置。
(4)翟立新意見:
1.補償毛坯房,訴求:簡約裝修或補助簡約裝修費用。
2.物業管理費,訴求:五年內免除物業管理費。
3.辦理不動產費用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應納入征收成本。
4.房屋面積補償:訴求:面積補償1:1.2。
5.一戶送一車位。
6.應當按照城鎮住宅用地作為補償依據。
7.《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惠府〔2021〕27 號)作為參照依據是否適用于本項目。
(5)楊秀芳意見:
1.金額補償是怎么補償,通告寫的不夠詳細,讓人有些誤解,以混凝土多少錢一平方和磚房多少錢一平方,以及裝修費用等等。
2.房屋置換到底怎么置換,是以建筑面積換同等還是怎么換。換的是現房還是預售房。
3.置換房佳兆業兩個樓盤目前購房均送車位,那我們置換房是不是也同等享受這個政策。
4.賠償是現房還是預售房。
5.難以償付裝修費用,出去租房住費用難以承擔。
6.佳兆業附近地域偏僻,能否有更換地域。
7.江邊有一批樹昨天被砍了沒人通知她。
8.兩家人居住能否有個較大戶型。
9.兩棟房屋中間圍墻圍起來的空地需要給他計算。
10.37號拆遷房屋除了住宅用途,還同時有經營商鋪用途,拆遷補償是否有針對商鋪作出補償其停產、停業損失的政策;可否提賠償帶門面的房產。
(6)曾繁彬意見:是否有針對商鋪作出補償,如果有商鋪可否按平均月價*70年賠償。房產、土地按市場價一賠三。傾向于貨幣補償。
(7)翟觀壽意見:要明確賠償方案、安置房的地點、賠償標準,要詳細告知被征收人并征得被征收人同意。評估公司選定的時間。
(8)黃偉聰意見:明確賠償方案、安置房的地點、賠償標準。
(9)韓偉翔意見:明確安置房地點以及其與縣城的具體距離。明確補償安置方案的獲取方式。明確賠償方式、貨幣補償的比例。
(二)公眾代表的主要意見
人大代表張琰:關于項目臨近取水點的問題。濱江西路項目建設臨近博羅縣義和水廠取水點,項目施工過程要針對飲水點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針對項目營運過程可能會出現的突發事件,如車輛翻倒導致運輸液體泄漏,可能會對飲水點造成污染等隱患,建議前期必須做好相應的突發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其他代表對《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無意見。
(三)旁聽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的主要書面意見
1.溫國強:入住后,還需要長期繳納物業管理費等,對于家庭經濟緊湊的我們,建議政府可以補回一塊縣城內的土地供其自建。
2.陳志成:對拆遷補償安置房的選址不滿意,偏向貨幣補償,我另行自找房源進行安置,希望能得到合情合理的補償。
3.吳觀奇:(1)對安置房的選址有異議。另外安排房子應有管道和燃氣使用。(2)方案制定要合情、合理、合法和公平、公開。(3)搬遷費用和租房的補償應當根據當前物價來算,似乎偏低,希望政府作出解釋。(4)希望這次聽證會議的內容,包括被拆遷戶代表的意見綜合整理出來向全部的拆遷戶公布。
4.鄭伯華:(1)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價值,其中房屋價值有些含裝飾裝修費用,是否也包含裝修時間成本的費用。(2)我們家1樓房屋應按照商業價值進行補償。(3)希望將每一層樓單獨進行詳估價值。(4)對殘疾人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應加大力度。(5)征求意見稿中表示:“選擇住宅房屋產權調換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補助至安置房建成后通知交付使用之日后90日止,每6個月支付一次。”此項規定不合理,不應由被征收人先自行墊付。(6)選擇安置房的,是否同樣擁有現房屋學區房的權利。若不是,如何規定。(7)殘疾人生活出行不便,若選擇置換安置房,是否有優先選擇樓房以及樓層的權利。(8)目前安置房項目工程進度情況如何。若超過交付時間交付是否有合理補償。(9)明確方案所涉及所有費用的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時間。
5.黃中文:(1)若按每平方9000元補償可以接受一次性簽約補償。(2)本人要求需要補償裝修費用(或政府負責裝修)、物業管理費(個人水電費除外)、車位、5年免費車位費用,并合理補償因搬遷搬運拆除空調等一切費用。(3)?房屋產權調換后新的房產證類型屬于哪類型。補償的房屋要求四房二廳以及面積與原住宅相差面積不能偏差太大。(4)不滿意臨時安置補助,沒有明確的交付時間,價格太低,要求提高每月50元/平方米的補助。若12?個月依舊沒有交付安置房屋,是否繼續補助。(5)請明確安置房的詳細地址和交付時間,最好是帶領大家去參觀。
6.曾國權:對參照對面水標準作為補償依據的合法性質疑。如果選擇貨幣補償時,補償款應充分體現方案中“房屋征收補償標準: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原則。補償標準應該參照濱江路沿線新樓盤如金碧灣、東裕世家花園、水映山的市場價格確定。對安置房一次性獎勵金的覆蓋對象不認可,希望這項獎勵至少能夠覆蓋到老人群體,以彌補安置房選址對老人造成的問題。
7.陳錦仁:為什么安置房選擇在對面水比較偏遠交通不便的地方。除政府指定的地點外,還有沒有其他選擇。安置房除了毛坯房外還有沒有一部分簡單基本裝修就可能較快入住的房源可選擇。安置房面積不能按一比一的辦法計算,(貨幣補償也不能按這個比例)要根據被拆房屋的具體情況決定。(其他地區都不會按1:1比例置換)租房補貼和搬遷補貼的費用是根據什么標準來指定的。征求意見稿價格明顯偏低。貨幣補償應當按當前商品房的均價進行計算,而不能按照政府和房地產商買房的價格進行補償。拆遷辦應先行對同一地點同一類型的住房按照政府的貨幣補償標準給出一個標準平方均價,不能各戶商談,各戶定價。要求貨幣補償的住戶應和要求安置房住戶的其余補貼項目完全一致。希望有關工作人員按政策做好這個工作,做到政府滿意群眾也滿意,從而使得工程順利竣工。
8.古玉英:方案并未提及土地補償問題,按規定,應將該國有土地補償給權屬人陳關順個人,而非補償給博羅中學,應一并公示土地征收補償方案。不認同方案提出安置房地點,應選同一臨江方向相鄰路段安置房或不低于同一路段房產平均市場價補償。
二、對相關各方意見的分析以及處理建議
(一)綜合聽證會代表提交的書面意見及現場提出的意見,各方爭論的主要問題歸納匯總如下:
1.要求安置房選址可以有多種選擇,安置房選址能否更換。
2.要求明確安置房的地點。
3.要求金額補助最少要滿足可以購置同等條件同等面積的房屋。要求房屋面積補償1:1.2。置換房屋面積是否按照實際混凝土面積計算。房屋具體怎么置換,是否按同等建筑面積換。
4.拆遷賠償標準有房產證跟土地證的賠償標準怎么算,超出房產證按什么標準計算。要求房產,土地按市場價一賠三。
5.方案金額補償不夠詳細,要求明確混凝土多少錢一平方和磚房多少錢一平方以及裝修費用。
6.反映兩家人居住能否置換較大戶型。
7.反映難以償付裝修費用,出去租房住費用難以承擔。
8.賠償標準、貨幣補償的比例、賠償方案不明確。
9.換的是現房還是預售房。產權置換是否滿足70年。要求明確交房時間。
10.要求辦理不動產費用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應納入征收成本。
11.要求補償毛坯房的話,應補償簡約裝修或補助簡約裝修費用。
12.要求五年內免除物業管理費、贈送車位。
13.正式補償方案什么時間公布。
14.拆遷評估單位是誰,什么時候能評估、出評估報告。評估公司選定的時間。無法搬遷的家具是否列入評估標準內,被征收房屋什么地方可以要求重新評估。
15.房屋除了住宅用途,還同時經營商鋪用途,拆遷補償是否有針對商鋪作出補償其停產、停業損失的政策,是否可以賠償帶門面的房產。
16.所有的補助費,搬遷費是按照房產證面積計算,還是按照實際面積計算。
17.應當按照城鎮住宅用地作為補償依據。
18.要求商鋪按平均月價*70年賠償。
19.《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惠府〔2021〕27 號)作為參照依據是否適用于本項目。
20.其他問題
(1)老人年齡偏大不適宜多次搬遷,希望政府可以一次性解決房屋問題,不希望臨時安置。
(2)反映江邊有一批樹昨天被砍了沒人通知。
(3)反映兩棟房屋中間圍墻圍起來的空地需要給他計算。
(3)明確補償安置方案的獲取方式。詳細告知被征收人并征得被征收人同意。
(4)希望補償合情合理,合法,公平公正。
(二)旁聽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的主要書面意見匯總如下:
1.要求房屋產權調換補償的前提是:免收五年的物業管理費等(個人水電費除外)。另外補償的房屋必須是附送永久車位(一個)?使用權并同樣免收五年的停車費。
2.希望考慮家庭困難情況,要求補償土地以自建房屋。
3.對安置房的選址有異議,要求更換。除政府指定的地點外,是否有其他選擇。要求安排房子應有管道和燃氣使用。
4.選擇安置房的,是否同樣擁有現房屋學區房的權利。
5.安置房除了毛坯房外還有沒有一部分簡單基本裝修就可能較快入住的房源可選擇。如果是毛坯房,要求需要補償裝修費用(或政府負責裝修)。
6.目前安置房項目工程進度情況如何。要求明確安置房具體位置、交付時間,最好是帶領大家去參觀。
7.?房屋產權調換后新的房產證類型屬于哪類型。原住宅地常住人口為6人,要求安置房屋必須能滿足6個人住,補償的房屋面積與原住宅相差面積不能偏差太大。
8.安置房面積、貨幣補償不能按一比一的辦法計算,要根據被拆房屋的具體情況決定。
9.若超過交付時間交付是否有合理補償。若12?個月依舊沒有交付安置房屋,是否繼續補助。
10.對拆遷補償安置房的選址不滿意,偏向貨幣補償,我另行自找房源進行安置,希望能得到合情合理的補償。
11.方案中規定:“部分或者全部選擇貨幣補償的不給予該項獎勵”不合理。希望這項獎勵至少能夠覆蓋到老人群體。
12.要求貨幣補償的住戶應和要求安置房住戶的其余補貼項目完全一致。
13.質疑方案的合法性和設定依據。質疑方案的補償標準。
14.要求補償應當采用公平公正,不能采取議價形式。
15.搬遷補助費用和租房的補償方案標準偏低,希望政府作出解釋。要求應當根據當前物價來計算。明確租房補貼和搬遷補貼的標準依據。
16.要求因搬遷搬運拆除空調等一切費用給予合理的補償。
17.選擇貨幣補償的臨時安置補助,沒有明確的交付時間,標準太低,要求提高每月50元/平方米的補助。
18.征求意見稿中:“選擇住宅房屋產權調換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補助至安置房建成后通知交付使用之日后90日止,每6個月支付一次。”規定不合理,不應由被征收人先自行墊付。
19.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價值,其中房屋價值有些含裝飾裝修費用,是否也包含裝修時間成本的費用。
20.要求對殘疾人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應加大力度。
21.一次性搬遷補助價格過低,無法接受,若按每平方9000元補償可以接受一次性簽約補償。
22.補償價格應當按當前商品房的均價進行計算,而不能按照政府和房地產商買房的價格進行補償。
23.方案并未提及土地補償問題,按規定,應將該國有土地補償給權屬人陳關順個人,而非補償給博羅中學,應一并公示土地征收補償方案。
24.要求明確方案所涉及所有費用的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時間。
25.要求1樓房屋應按照商業價值進行補償。
26.殘疾人若選擇置換安置房,是否有優先選擇樓房以及樓層的權利。
27.其他問題
(1)希望這次聽證會議的內容,包括被拆遷戶代表的意見綜合整理出來向全部的拆遷戶公布。
(2)希望將每一層樓單獨進行詳估價值。
(3)反映經濟困難,殘疾人、老人等弱勢群體的實際困難和具體情況,要求合法合理補償等問題。
(三)綜合聽證會代表各方爭論的主要問題,經逐條梳理、審慎綜合分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現統一依次進行解釋與答復如下:
1.要求安置房選址可以有多種選擇,安置房選址能否更換。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十一條第(一)款中規定了安置房選址于東江新城和東江熙園,安置房選址系根據本項目實際情況選擇的就近地段,具有配備相應生活配套設施、毗鄰城市道路、交通便利等優勢,符合安置條件,政府是充分考慮了被征收人的居住生活條件等情況后根據就近原則確定的安置房選址。《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給予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或選擇安置房進行房屋產權調換兩種補償方式,如果被征收人不愿意選擇政府提供的安置房的,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故無法采納該意見。
2.要求明確安置房的地點。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的第十一條第(一)款已明確規定安置房選址于東江新城和東江熙園的商品房,具體位置擬于東江新城十四期9號樓和東江熙園一二期,經研究,對該意見予以采納,將在方案中予以進一步明確。
3.要求金額補助最少要滿足可以購置同等條件同等面積的房屋。要求房屋面積補償1:1.2。置換房屋面積是否按照實際混凝土面積計算。房屋具體怎么置換,是否按同等建筑面積換。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具體來說,房屋產權調換面積不是按照實際混凝土面積計算,也不是按照等面積或者固定比例進行計算,而是按照等值置換和可調換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最接近的原則,并依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建筑面積等具體情況來確定安置房面積。故對該質疑意見不予采納。
4.拆遷賠償標準有房產證跟土地證的賠償標準怎么算,超出房產證按什么標準計算。要求房產,土地按市場價一賠三。
答復意見:關于房屋、土地補償標準的問題,根據《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一條第(二)款、第五條規定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等相關規定,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以及被征收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權價值的補償將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評估確定。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九條的規定,位于本次征收范圍的房屋的補償類型原則上應依據其提供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等產權證件或產權登記簿上載明的產權登記面積來確定,對于征收范圍內未經依法登記的建筑,如超出房產證的部分,將由被征收人提出申請后,由相關單位按照《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五條第(三)款等規定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最終由房屋征收部門根據調查、認定和處理的結果以及《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等有關規定處理。要求按照市場價一賠三并無合法依據。故對該意見不予采納。
5.方案金額補償不夠詳細,要求明確混凝土多少錢一平方和磚房多少錢一平方以及裝修費用。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已對補償內容作出明確規定,其中第九條明確規定了房屋評估價值補償款包含裝飾裝修。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十七條規定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十四條等有關規定,被征收房屋價值以及裝飾裝修等將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評估確定,至于各被征收人的補償需要根據被征收房屋價值、建筑面積等實際情況并按照有關規定來確定,要求在方案中明確各被征收人的具體補償金額不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故對該質疑意見不予采納。
6.反映兩家人居住能否置換較大戶型。
答復意見:根據《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十條的規定,本次安置房采取按照簽約的先后順序“先簽先選”的規則,目前計劃安置房的戶型面積約為81平方米—118平方米【最終以安置房實際戶型情況為準】,建議被征收人如有戶型要求的,可結合自身需求盡快簽約,爭取優先選房,下來政府也將結合被征收人提出的要求依法依規做好征收補償工作。故對該質疑意見不予采納。
7.反映難以償付裝修費用,出去租房住費用難以承擔。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九條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等有關規定。《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中規定了限時搬遷獎勵金、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等有關補助和獎勵,補償內容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規定,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針對反映難以償付裝修費用的問題,將通過認真研究,報請縣政府審議,經審議通過后對方案進行適當調整。
8.賠償標準、貨幣補償的比例、賠償方案不明確。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是針對房屋征收補償而非賠償。《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對上述問題已有明確規定。故對該質疑意見不予采納。
9.換的是現房還是預售房。產權置換是否滿足70年。要求明確交房時間。
答復意見:安置房為現房。《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了安置房交付標準及交付時間及第(三)款規定了由房屋征收部門負責辦理房屋產權證件,安置房將由房屋征收部門負責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年限的問題將由不動產登記部門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交付時間視項目工程進度而定,根據項目工程進度,安置房計劃分兩批交付,第一批安置房約119套,計劃于今年年底前交付,第二批約有131套安置房,計劃于明年5月底前交付,如有調整的,房屋征收部門將另行處理。
10.辦理不動產費用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應納入征收成本。
答復意見:根據《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十一條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辦理不動產費用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將納入征收成本并由政府負責支付,不需要由被征收人承擔,該規定是明顯有利于保障被征收人權益的。故對該意見不予采納。
11.補償毛坯房的話,應補償簡約裝修或補助簡約裝修費用。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九條第(一)款中明確規定了房屋評估價值補償款包含裝飾裝修。下來,將對該意見通過認真研究,報請縣政府審議,經審議通過后對方案進行適當調整。
12.要求五年內免除物業管理費、贈送車位。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規定的補償項目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等有關規定,但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并未規定要免除物業管理費、贈送車位。房屋征收補償屬于行政行為,應當區別于個人向開發商購買商品房以及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物業服務的民事交易行為,政府無權直接要求相關企業免除物業管理費。因此,該要求無合法依據予以支持,對該意見不予采納。
13.正式補償方案什么時間公布。
答復意見:下來,將繼續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執行,待征收決定公告發布時附上正式征收補償實施方案。
14.拆遷評估單位是誰,什么時候能評估、出評估報告。評估公司選定的時間。無法搬遷的家具是否列入評估標準內。被征收房屋什么地方可以要求重新評估。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五條第(二)款規定了本次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選定方式和選定時間,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七條搬遷補助費標準中已對搬遷補助費作出了明確規定,對于符合給予搬遷補助費條件的,將按照該規定給予搬遷補助費。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被征收人依法享有對評估結果申請復核評估及鑒定的權利。
15.房屋除了住宅用途,還同時經營商鋪用途,拆遷補償是否有針對商鋪作出補償其停產、停業損失的政策,是否可以賠償帶門面的房產。
答復意見:關于房屋用途補償的問題,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九條的規定,位于本次征收范圍的房屋的補償類型原則上應依據其提供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等產權證件或產權登記簿或合法有效憑證上記載的性質、用途進行認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進行補償,對于產權登記或者產權登記簿沒有明確載明商業用途的,原則上不能直接按照商鋪給予產權調換或貨幣補償。《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八條第(二)款規定了針對符合條件的商業(商鋪)等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九條第(二)款中規定了按照等值調換原則和可調換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最接近原則進行調換,被征收的房屋價值與安置房的價值由同一資產評估機構按同一時點評估確定,安置房系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的毛坯房。
16.所有的補助費,搬遷費是按照房產證面積計算,還是按照實際面積計算。
答復意見: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九條的規定,位于本次征收范圍的房屋的補償類型原則上應依據其提供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等產權證件或產權登記簿上載明的產權登記面積來確定,對于征收范圍內未經依法登記的建筑,將由被征收人提出申請后,由相關單位按照《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五條第(三)款等規定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最終由房屋征收部門根據調查、認定和處理的結果以及《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等有關規定來確定補償面積。
17.應當按照城鎮住宅用地作為補償依據。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一條第(二)款以及第五條的規定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以及被征收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權價值的補償將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評估確定。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九條的規定,位于本次征收范圍的房屋的補償類型原則上應依據其提供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等產權證件或產權登記簿上載明的產權登記面積來確定。故對該意見不予采納。
18.要求商鋪按平均月價*70年賠償。
答復意見:該要求系關于補償標準的問題,答復意見同上述第17點答復意見。
19.《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惠府〔2021〕27 號)作為參照依據是否適用于本項目。
答復意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主要法律依據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收補償方案中的具體補償項目和標準,尤其是獎勵和補助標準,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沒有明確規定。目前當地市縣層面也暫未出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相關法律文件,縣政府在制定征收補償方案時具有自主性,在不違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參照《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第27號)中有關獎勵和補助標準,體現了政策的統一性和連續性,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并未損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故對該質疑意見不予采納。
20.其他問題
(1)老人年齡偏大不適宜多次搬遷,希望政府可以一次性解決房屋問題,不希望臨時安置。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規定了由被征收人自行搬遷以及自行過渡,同時規定了限時搬遷獎勵金、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等,依法保障了被征收人的權益。
(2)反映江邊有一批樹昨天被砍了沒人通知她。
答復意見:因反映的問題位于水利紅線范圍內,涉及博羅縣水利局執法權限,建議可向博羅縣水利局進行咨詢、了解。
(3)反映兩棟房屋中間圍墻圍起來的空地需要給他計算。
答復意見:空地是否能夠補償,將由房屋征收部門依據被征收人提供的土地使用權證等產權證件或產權登記簿等來確定,被征收人合法享有的位于本項目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空地面積可納入評估范圍,一并予以補償。
(4)明確補償安置方案的獲取方式。詳細告知被征收人并征得被征收人同意。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此前已在征收范圍內進行公示(包括在征收范圍內村(居)委會現場張貼及政府門戶網站進行發布),現有需要的被征收人,仍可登錄博羅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進行下載或查閱,或前往博羅縣濱江西路項目指揮部領取。本次補償安置方案的制定已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規定依法公開征求意見和舉行本次聽證會,依法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
(5)希望補償合情合理,合法,公平公正。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等有關規定,下來政府也將繼續依法依規做好相關征收補償工作,依法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對該意見予以采納。
(四)綜合旁聽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的主要書面意見,經逐條梳理、審慎綜合分析,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統一依次進行解釋與答復如下:
1.要求房屋產權調換補償的前提是:免收五年的物業管理費等(個人水電費除外)。另外補償的房屋必須是附送永久車位(一個)?使用權并同樣免收五年的停車費。
答復意見:同聽證會代表意見12的答復意見。
2.希望考慮家庭困難情況,要求補償土地自建房屋。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是為維護公共利益而實施,下來政府也將結合被征收人反映的實際困難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做好征收補償工作。《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結合實際情況已規定了相關補償、補助和獎勵,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對于被征收人提出提供置換土地供建房的問題,《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給予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或選擇安置房進行房屋產權調換兩種補償方式,如果被征收人不愿意選擇政府提供的安置房的,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被征收人要求提供置換土地供建房并無合法依據。故對該意見不予采納。
3.對安置房的選址有異議,要求更換。除政府指定的地點外,是否有其他選擇。安排房子應有管道和燃氣使用。
答復意見:同聽證會代表意見1的答復意見。安置房將配套有管道和燃氣設施。
4.選擇安置房的,是否同樣擁有現房屋學區房的權利?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規定的補償項目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等有關規定的補償項目和補償內容,但相關法律法規并未規定安置房屋必須為學區房。房屋征收補償屬于行政行為,應當區別于個人向開發商購買商品房的民事交易行為。因此,該要求無合法依據予以支持,故對該意見不予采納。
5.安置房除了毛坯房外還有沒有一部分簡單基本裝修就可能較快入住的房源可選擇。如果是毛坯房,要求需要補償裝修費用(或政府負責裝修)。
答復意見:安置房系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的毛坯房,因為本次安置房是統一集中安置,符合公平補償的原則,結合項目實際,目前受客觀條件限制無法提供裝修的安置房,從征收補償方案的可行性和客觀實際的角度出發,無法采納提供裝修的安置房或者政府負責裝修的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九條中明確規定了房屋評估價值補償款包含裝飾裝修,下來,對安置房為毛坯房要求補償裝修費的意見將通過認真研究,報請縣政府審議,經審議通過后在方案中進行適當調整。
6.目前安置房項目工程進度情況如何。要求明確安置房具體位置、交付時間,最好是帶領大家去參觀。
答復意見:工程進度、明確交付時間同聽證會代表意見9的答復意見。目前,安置房擬選址于東江新城十四期9號樓和東江熙園一二期,經研究,對明確安置房具體位置意見予以采納。
結合項目工程進度,目前尚不具備組織參觀的條件。經研究,將在方案中明確安置房戶型和面積等情況公布時間,在具備條件時,房屋征收部門將依法組織對戶型和面積等安置房情況進行公示或提供相關資料供查閱,屆時被征收人可根據需要向房屋征收部門進行咨詢、了解,關于要求組織參觀的問題,下來房屋征收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研究處理。
7.?房屋產權調換后新的房產證類型屬于哪類型。原住宅地常住人口為6人,要求安置房屋必須能滿足6個人住,補償的房屋面積與原住宅相差面積不能偏差太大。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了“安置房交付使用后,由房屋征收部門負責辦理房屋產權證件,不動產權登記費納入征收成本。”安置房將由房屋征收部門負責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具體將由不動產登記部門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九條第(二)款中規定了房屋產權調換按照等值調換原則和可調換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最接近原則,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等規定。
8.安置房面積、貨幣補償不能按一比一的辦法計算,要根據被拆房屋的具體情況決定。
答復意見:關于房屋、土地補償標準的問題,答復意見同聽證會代表意見4的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九條第(二)款中規定了房屋產權調換應按照等值調換原則和可調換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最接近原則選擇安置房進行調換,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等規定,安置房的面積或者貨幣補償金額將根據被征收房屋面積、價值等具體情況確定,對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的意見予以采納。
9.若超過交付時間交付是否有合理補償。若12?個月依舊沒有交付安置房屋,是否繼續補助。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八條第(一)款中規定了“選擇住宅房屋產權調換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給予被征收人每月13元/平方米,補助至安置房建成后通知交付使用之日后90日止,每6個月支付一次。”若未交付安置房的,將會按照該規定計算臨時安置補助費。
10.對拆遷補償安置房的選址不滿意,偏向貨幣補償,我另行自找房源進行安置,希望能得到合情合理的補償。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給予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或選擇安置房進行房屋產權調換兩種補償方式,并規定了選擇貨幣補償包含的補償內容,確保對被征收人依法進行合理補償。
11.方案中規定:“部分或者全部選擇貨幣補償的不給予該項獎勵”不合理。希望這項獎勵至少能夠覆蓋到老人群體。
答復意見:制定和發布征收補償方案系行政法規賦予征收行政機關的法定職權,征收部門有權在不違背上位法規定的征收補償原則的前提下,在制定征收補償方案的內容時具有的一定的自主性,可以根據本地經濟發展實際、項目規劃設計、被征收房屋的具體情況等,并結合多數被征收人的意見對征收補償方案作出具體規定。根據本項目實際,政府在確保被征收人享有選擇補償方式的同時,有權規定獎勵金的適用條件,獎勵金并未限制老人群體不能享受。故對該意見不予采納。
12.要求貨幣補償的住戶應和要求安置房住戶的其余補貼項目完全一致。
答復意見: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縣政府有權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確定補助和獎勵項目,無法做到所有補償、補助、獎勵項目完全一致。故對該意見不予采納。
13.質疑方案的合法性和設定依據。質疑方案的補償標準。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等有關規定。《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規定的補償內容和程序。故對該質疑意見不予采納。
14.要求補償應當采用公平公正,不能采取議價形式。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適用于本項目征收范圍內的房屋及其他建(構)筑物,符合條件的被征收人將由房屋征收部門嚴格按照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和相關規定依法進行補償。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被征收房屋在評估時會綜合考慮房屋狀況,評估結果以及補償費用亦會有區別。《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規定了有關獎勵和補助,對于符合條件的,將給予相應獎勵和補助,鼓勵各被征收人積極配合征收補償工作,友好協商征收補償事宜。故對該意見不予采納。
15.搬遷補助費用和租房的補償方案標準偏低,希望政府作出解釋。應當根據當前物價來算,明確租房補貼和搬遷補貼的標準依據。
答復意見:1《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的搬遷補助費系參照《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惠府〔2021〕27 號)第四十一條、第五十五條等關于搬遷費補償標準的規定。2臨時安置補助費系參照《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惠府〔2021〕27 號)第四十條中關于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的規定,按照區位、同類住宅房屋平均市場租金單價(根據房屋市場租金分析報告確定)計算,《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規定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是按照博羅縣發展和改革局價格認證中心作出的房屋市場租金分析報告確定的,補助標準符合相關規定,設定合理。故對該質疑意見不予采納。
16.因搬遷搬運拆除空調等一切費用給予合理的補償。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七條搬遷補助費標準中已對搬遷補助費作出了明確規定,對于符合給予搬遷補助費條件的,將按照該規定依法給予搬遷補助費。
17.選擇貨幣補償的臨時安置補助,沒有明確的支付時間,標準太低,要求提高每月50元/平方米的補助。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已有明確規定,補助標準同上述第15點答復意見,具體支付時間按照屆時被征收人與政府部門經協商后簽署的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執行。故對該意見不予采納。
18.征求意見稿中:“選擇住宅房屋產權調換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補助至安置房建成后通知交付使用之日后90日止,每6個月支付一次。”規定不合理,不應由被征收人先自行墊付。
答復意見:同上述第15點答復意見。
19.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價值,其中房屋價值有些含裝飾裝修費用,是否也包含裝修時間成本的費用。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九條第(二)款中規定了“……被征收的房屋價值與安置房的價值由同一資產評估機構按同一時點評估確定。……”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等規定。《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九條第(一)款中明確規定了房屋評估價值補償款包含裝飾裝修。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等有關規定,裝飾裝修具體由評估機構結合房屋狀況和根據有關規定評估確定。
20.要求對殘疾人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應加大力度。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規定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系參照《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惠府〔2021〕27 號)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符合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第四條規定以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該要求亦不符合公平補償的原則。故對該意見不予采納。
21.一次性搬遷補助價格過低,無法接受,若按每平方9000元補償可以接受一次性簽約補償。
答復意見:住宅房屋一次性簽約補助標準是參照《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號)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按照每平方米補助金額不高于本征地項目安置房單價的20%的原則確定的。補助標準符合相關規定,設定合理,故對該意見不予采納。
22. 補償價格應當按當前商品房的均價進行計算,而不能按照政府和房地產商買房的價格進行補償。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五條中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將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評估確定。故對該質疑意見不予采納。
23.方案并未提及土地補償問題,按規定,應將該國有土地補償給權屬人陳關順個人,而非補償給博羅中學,應一并公示土地征收補償方案。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一條第(二)款中明確規定了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第五條中規定了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以及被征收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權價值的補償將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評估確定,故方案對土地補償的問題已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公示土地征收補償方案并無依據和必要性。房屋征收部門此前已通過博羅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公示以及征收范圍內村(居)委會現場張貼的方式將項目范圍內國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調查結果等事項進行公告,被征收人反映的有關權屬的具體問題,建議可依據有關權屬憑證或者相關證明材料等另行向房屋征收部門進行進一步反映、了解、核實。故對該意見不予采納。
24.要求明確方案所涉及所有費用的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時間。
答復意見:征收補償費用總額及補償費用項目需要結合每個被征收人和被征收房屋的實際情況來確定,相關補償費用的名目、具體金額和支付時間最終按照經被征收人與房屋征收部門協商確定后簽署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協議執行,不宜在方案中進行細化規定,補償款項的發放問題建議可在協商過程中另行向房屋征收部門進行了解、協商。故對該意見不予采納。
25.要求1樓房屋應按照商業價值進行補償。
答復意見:關于房屋用途補償的問題,同聽證會代表意見15的答復意見。
26.殘疾人若選擇置換安置房,是否有優先選擇樓房以及樓層的權利。
答復意見:本次安置房將采取按照簽約的先后順序“先簽先選”的規則。
27.其他問題
(1)希望這次聽證會議的內容,包括被拆遷戶代表的意見綜合整理出來向全部的拆遷戶公布。
答復意見:將在博羅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公示本次聽證會代表的意見陳述等相關內容,對該意見予以采納。
(2)希望將每一層樓單獨進行詳估價值。
答復意見: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將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評估確定,至于是否能夠單獨評估則由評估機構根據房屋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具備單獨評估條件,建議屆時可向評估機構進行咨詢、溝通。
(3)反映經濟困難,殘疾人、老人等弱勢群體的實際困難和具體情況,要求合法合理補償等問題。
答復意見:《博羅縣濱江西路建設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并參照《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第2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博羅縣實際制定的,其中也規定了相應的補助和獎勵,具有合法性及合理性。下來,政府也將結合各被征收人反映的實際困難情況,繼續依法依規做好相關征收補償工作,保障每個被征收人依法獲得補償等合法權益。
下來,我局將對有關采納的合理、合法的意見和建議,經研究后對征收補償方案予以補充、完善,按規定報請縣政府進行審議。
特此公告。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