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羅縣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編號:44132220220026;項目名稱:廣東能源惠州博羅楊村鎮光伏復合項目)于2022年11月2日經我局批準同意。根據《廣東省辦公廳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的通知》(粵府辦〔2013〕3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及《關于做好近期國土空間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發〔2021〕2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現將審批表中的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機關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二、公告內容
1.預留規模使用原因
根據《關于做好近期國土空間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發〔2021〕2號)要求,為進一步支持各地做好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礎設施和民生保障項目、重大產業項目建設用地需求,通過預下達規模落實廣東能源惠州博羅楊村鎮光伏復合項目。
本次使用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涉及1個落實地塊,面積為1.3777公頃,地塊編號為LS01,位于楊村鎮,項目主要用于建設廣東能源惠州博羅楊村鎮光伏復合項目。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下達廣東省2022年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的通知》(粵發改重點〔2022〕157號),該項目已列入廣東省2022年重點建設項目表。項目位于博羅縣楊村鎮,主要建設220kV光伏升壓站一座,采用漁光互補的新型發電模式,其建設在為電網提供大量清潔能源的同時,又可減少化石資源的消耗,減少因燃煤等排放有害氣體對環境的污染,同時能滿足區域用電需求,有助于改善區域電源系統結構,提高區域供電能力和供電可靠性,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2.預留規模落實范圍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擬落實城鄉建設用地規模1.3777公頃,共有1個落實地塊,位于楊村鎮李村村。
3.主要控制指標變化情況
(1)耕地保有量
落實地塊不涉及占用現狀耕地,因此預留規模使用后不會對耕地保有量任務產生影響。
(2)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范圍內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預留規模使用后,楊村鎮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布局保持不變。
(3)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在楊村鎮落實城鄉建設用地1.3777公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后,楊村鎮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增加1.3777公頃,布局有局部調整。
4.落實地塊落實前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圖(見附圖)
5.批準機關和批準時間
批準機關: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批準時間:2022年11月2日
三、公告方式
在博羅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同時在楊村鎮人民政府、李村村公告欄張貼公告。
特此公告。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