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羅縣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編號:44132220220035;項目名稱:惠州220千伏羅浮輸變電工程)于2022年11月17日經我局批準。根據《廣東省辦公廳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的通知》(粵府辦〔2013〕3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近期國土空間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發〔2021〕2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現將審批表中的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機關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二、公告內容
1.預留規模使用原因
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近期國土空間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發〔2021〕2號),為進一步支持各地做好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礎設施和民生保障項目、重大產業項目建設用地需求,通過預下達規模落實惠州220千伏羅浮輸變電工程。
本次使用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共涉及1個落實地塊,面積為1.3230公頃,地塊編號為LS01,位于長寧鎮波浪山林場,項目主要用于惠州220千伏羅浮輸變電工程,本項目已列入廣東省2022年省重點建設項目(粵發改重點〔2022〕157號),屬于省重點項目。本項目為220千伏羅浮站新建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220kV配電裝置室、綜合配電樓等,項目建設投產后,能滿足廣汕鐵路羅浮山牽引站接入系統需求,滿足羅浮高鐵新城片區快速發展的負荷需求,完善區域內的網架結構,促進地區經濟發展。
2. 預留規模落實范圍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城鄉建設用地規模1.3230公頃,共有1個落實地塊,位于長寧鎮波浪山林場。
3. 主要控制指標變化情況
(1)耕地保有量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不涉及占用現狀耕地和可調整地類。因此預留規模使用后不會對耕地保有量任務產生影響。
(2)永久基本農田保護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范圍內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預留規模使用后,長寧鎮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布局保持不變。
(3)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本次預留規模的來源是預下達規模,落實面積為1.3230公頃。預留規模使用后,長寧鎮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符合“使用后合計數”-“使用前合計數”≤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條件,規劃期末,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增加1.3230公頃,城鄉建設用地布局有局部調整。
4. 落實地塊落實前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圖(見附圖)
5. 批準機關和批準時間
批準機關: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批準時間:2022年11月17日
三、公告方式
在博羅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同時在長寧鎮人民政府及波浪山林場公告欄張貼公告。
特此公告。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