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全縣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博府函〔2022〕232號)的要求,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切實優化我縣營商環境,進一步清理規范博羅縣自然資源局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其中保留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66項,取消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5項。事項清單見附件。
附件1:博羅縣自然資源局保留的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xlsx
附件2:博羅縣自然資源局取消的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xlsx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11月23 日
根據《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全縣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博府函〔2022〕232號)的要求,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切實優化我縣營商環境,進一步清理規范博羅縣自然資源局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其中保留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66項,取消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5項。事項清單見附件。
附件1:博羅縣自然資源局保留的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xlsx
附件2:博羅縣自然資源局取消的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xlsx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11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