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惠州市穗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辦理惠州市穗景科技有限公司廠區總平面規劃方案調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五十條規定,現對相關事項公示如下:
申請建設項目名稱:惠州市穗景科技有限公司廠區總平面規劃方案調整。
惠州市穗景科技有限公司報審的總平面方案位于博羅縣石灣鎮沙灣路南側地段,《不動產權證書》編號為粵(2021)博羅縣不動產權第0085895號,用地面積38926㎡,用途為工業用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為博自然資地字第4413222021-1049號。《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于2021年3月23號經十六屆縣政府城鄉規劃委員會第四十三次(2021-3次)會議通過并經縣人民政府批準,規劃控制指標如下:用地性質為二類工業用地,計容用地面積38926㎡,可用用地面積38926㎡,容積率≥2.0,建筑系數≥30%,計容積率總建筑面積≥77852㎡,綠地率≤20%。
原總平面方案于2022年5月13日十七屆縣政府城鄉規劃委員會第八次(2022-6次)審議通過并于2022年8月4日審批,總平面方案由3棟1層門衛室、1棟1層垃圾站、4棟6層廠房B1、B2、B3、B4(高度39.15m )和1棟8層廠房B5(高度33.30m )組成,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如下:總用地面積38926㎡,計算容積率用地面積38926㎡,建筑占地面積18274㎡,總建筑面積98388㎡,計容建筑面積115008㎡,不計容建筑面積300㎡,容積率2.95,建筑系數46.95%,綠地率12.67%,地上停車位295個(其中貨車停車位5個)。廠房生產的火災危險性類別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一級
在施工過程中遇到問題需修改的方面:
第一:地下設備房由B4棟調整至B5棟。調整的原因:本項目基礎采用高強度預應力管樁持力層為強風化花崗巖,原B4棟設備房位置,持力層埋深在7~8米左右,如果設備房放置在此位置(埋深4米左右),有效樁長為4~5米左右,結構安全無法保證也不滿足規范要求,因B4棟整理為預應力管樁,如局部采用其他樁基形式,對整體結構沉降和變形有較大影響,考慮到結構合理性和經濟性,故將設備房移到廠房B5棟。
第二:面積變化。相對通過的原規劃方案,施工圖的總建筑面積增加940.67㎡,計容面積增加99.95㎡,具體如下:
1:B1棟原規劃建筑面積為20395㎡,施工圖建筑面積為20404.92㎡,增加9.92㎡; B1棟原規劃計容面積為24435㎡,施工圖計容面積為24439.16㎡,增加4.16㎡;
2:B2棟原規劃建筑面積為20395㎡,施工圖建筑面積為20404.92㎡,增加9.92㎡; B2棟原規劃計容面積為24435㎡,施工圖計容面積為24439.16㎡,增加4.16㎡;
3:B3棟原規劃建筑面積為20395㎡,施工圖建筑面積為20923.08㎡,增加528.08㎡(增加夾層,功能為備用設備房);B3棟原規劃計容面積為24435㎡,施工圖計容面積為24439.16㎡,增加4.16㎡;
4:B4棟原規劃建筑面積為29346㎡,施工圖建筑面積為29115.11㎡,減少230.89㎡; B4棟原規劃計容面積為33846㎡,施工圖計容面積為33908.38㎡,增加62.38㎡;
5:B5棟原規劃建筑面積為7799㎡,施工圖建筑面積為8363.19㎡,增加564.19㎡; B5棟原規劃計容面積為7799㎡,施工圖計容面積為7764.64,減少34.36㎡;
6:配套設施原規劃建筑面積為60㎡,施工圖建筑面積為117.45㎡,增加57.85㎡;配套設施原規劃計容面積為60㎡,施工圖計容面積為117.45㎡,增加57.85㎡;
調整后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如下:總用地面積38926㎡,計算容積率用地面積38926㎡,建筑占地面積18307.88㎡,總建筑面積99328.67㎡,計容建筑面積115107.95㎡,不計容建筑面積598.55㎡,容積率2.96,建筑系數47.0%,綠地率12.67%,地上停車位295個(其中貨車停車位12個)。廠房生產的火災危險性類別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一級。
聯系人:黃工
聯系電話:(0752)6260623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3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