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羅縣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編號:44132220220046;項目名稱:麻陂鎮預下達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項目(金湖村))于2023年2月1日經我局批準。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現將方案中的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機關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二、公告內容
1.預留規模使用原因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土空間規劃過渡期用地空間保障工作的通知》(惠市自然資函〔2022〕1513號),本項目是落實預下達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符合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的條件。依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的規定,預下達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參照預留規模使用方式編制審批表使用。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來源于預下達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擬用于麻陂鎮中心小學幼兒園項目,項目的建設能夠有效解決麻陂鎮學前教育辦公學位不足的問題,完善學前教育設施設備和師資力量,提高麻陂鎮教育事業的發展水平,為麻陂建設良好的學前教育環境和服務,促進麻陂鎮社會經濟發展。
2.預留規模落實范圍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擬落實城鄉建設用地規模0.8020公頃,共有1個落實地塊,位于麻陂鎮金湖村。
3.主要控制指標變化情況
(1)耕地保有量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涉及占用現狀耕地0.0755公頃。項目進行用地報批前完成耕地占補平衡,做到“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因此預留規模使用后不會對耕地保有量任務產生影響。
(2)永久基本農田保護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范圍內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預留規模使用后,麻陂鎮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布局保持不變。
(3)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在麻陂鎮落實城鄉建設用地0.8020公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后,麻陂鎮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增加了0.8020公頃,布局有局部調整。
4.落實地塊落實前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圖(見附圖)
5.批準機關和批準時間
批準機關: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批準時間:2023年2月1日
三、公告方式
在博羅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同時在麻陂鎮人民政府及金湖村公告欄張貼公告。
特此公告。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