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明凱實業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我局與你單位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電子監管號為:4413222019B03576),將一宗坐落于博羅縣泰美鎮新星村油新組板橋地段,面積為32041平方米,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給你單位,合同約定動工開發日期為2020年11月21日之前開工。
上述宗地存在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2年未動工開發建設情況,我局已向你單位送達了《閑置土地調查通知書》[博自然資(供管)閑調〔2024〕207號]。根據調查結果和《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二條規定,我局擬認定上述宗地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企業原因。
若有異議,你單位可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或提出聽證申請。逾期不提出視為放棄陳述、申辯、聽證權利。
特此告知。
聯系人:余文輝 聯系電話:0752-6260361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