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力隆實業有限公司報審總平面方案的廠區位于園洲鎮九和路南側、瀝新路西側地段,用地面積19945平方米,合同編號為441322-2023-000109,用途為工業用地。《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編號為博自然資(用地)掛字〔2023〕53號,于2023年6月30日業經十七屆縣政府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2023-10次)審議通過并經縣政府批準,主要內容為:用地用海分類代碼為100102,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工業用地,計算指標用地面積19945平方米,容積率2.0~2.5,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39890~49862平方米,建筑系數≥40%,綠地率15%~20%。工業項目所需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且建筑面積≤工業項目總建筑面積的15%。機動車停車位配建標準按廠房及自用庫房每100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0.3個、行政辦公及生活設施每100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1個(高層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應設置地下停車庫,地下停車比例≥70%)。配建5G通信基站。
原惠州力隆實業有限公司廠區總平面方案于2023年12月8日業經十七屆縣政府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第四十三次(2023-20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經縣政府批準,主要內容為:該項目由2棟6層廠房、1棟6層宿舍、1棟1層保安室和地下消防水池及垃圾收集點組成,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如下:總用地面積19945平方米,總建筑面積48818.32平方米,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48396.32平方米,不計容積率建筑面積42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8043.34平方米,建筑系數40.33%,綠地率15.11%,容積率2.43,配套設施占地面積占總用地3.64%(其建筑面積占比8.4%),機動車停車位174個。廠房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
現惠州力隆實業有限公司及博羅產業轉移工業管理委員會申請調整廠區總平面方案,主要調整內容為:
1.1號廠房建筑基地面積由3658.64平方米調整為3669.38平方米, 建筑面積及計容建筑面積由22128.59平方米調整19911.3平方米,建筑消防高度由46.1米調整為38.2米;
2.2號廠房建筑基地面積由3658.64平方米調整為3897.96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由22164.63平方米調整為19473.53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由22586.63平方米調整為19876.61平方米,建筑消防高度由46.1米調整為38.2米;
3.宿舍建筑基地面積由726.16平方米調整為750平方米,建筑面積及計容建筑面積由4103.1平方米調整為4223.85平方米;
4.總建筑面積由48818.12平方米調整為44011.76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由48396.32平方米調整為43608.68平方米,不計容建筑面積由422平方米調整為403.08平方米,建筑系數由40.33%調整為41.7%,容積率由2.43調整為2.19,綠地率由15.11%調整為15.27%,停車位由174個調整為160個。
惠州力隆實業有限公司廠區總平面方案(調整)主要內容為:該項目由2棟6層廠房、1棟6層宿舍樓、1棟1層保安室、一個5G通信基站和地下消防水池及1處垃圾收集點組成,技術經濟指標如下:總用地面積19945平方米,總建筑面積44011.76平方米,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43608.68平方米,不計容積率建筑面積403.0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8317.34平方米,建筑系數41.7%,綠地率15.27%,容積率2.19,配套設施占地面積占總用地3.76%(其建筑面積占比9.6%),機動車停車位160個,非機動車停車位22個。廠房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
有關該項目的詳細信息,可來向我局城鄉詳細規劃股查詢。
凡與以上申請事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關系人(單位),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向本局提出申訴。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人:羅工
聯系電話:(0752)6260623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