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廣東供銷綠色農產品生產供應基地運營有限公司提出辦理位于博羅縣泰美鎮新星村排一、排二、河新、油新經濟合作社位于稔山、下泊(土名)地段粵港澳大灣區(廣東?惠州)綠色農產品生產供應基地項目一期廠區總平面方案調整審查的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現對相關事項公布如下:
建設項目名稱:粵港澳大灣區(廣東?惠州)綠色農產品生產供應基地項目一期廠區總平面方案調整審查
建設項目內容:該項目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用地面積310685平方米,可用用地面積308396.7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82719.8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積119335.41平方米(其中非生產性用房建筑基地面積22214.78平方米,占比7.15%),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393103.68平方米(其中非生產性用房計容建筑面積100101.43平方米,占比25.46%),容積率1.27,綠地率15.83%,建筑系數41.83%,不計容建筑面積18390.16平方米(其中已建地下車庫2289.75平方米、新建13000平方米)機動車停車位1624個〔其中地面711個(含大車車位242個,折算系數2.5)、停車樓538個、地下車位375個(其中7#綜合樓地下室已建50個,廠房A地下室待建325個)〕。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粵辦函〔2021〕226號)及十七屆縣政府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第三十次(2023-7次)會議精神(博府函[2023]103號),粵港澳大灣區(廣東?惠州)綠色農產品生產供應基地一期廠區的非生產性用房建筑面積、停車位配比等指標應與三期東(同一土地使用權人)內統籌安排。上述方案中,非生產性用房建筑基地面積22214.78平方米,占總用地面積的7.15%,非生產性用房計容建筑面積100101.43平方米,占項目計容積率建筑面積的25.46%。該項指標與三期東統籌安排。
一期和三期東核算綜合指標:用地面積653644平方米,總建筑面積769735.6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積226259.53平方米(其中非生產性用房建筑基地面積22214.78平方米,占比3.40%),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797625.18平方米(其中非生產性用房計容建筑面積100101.43平方米,占比12.55%),容積率1.22,綠地率16.92%,建筑系數36.24%,不計容建筑面積19533.37平方米,機動車停車位2842個(其中地面1929個、停車樓538個、地下車位375個)。
凡與以上申請事項有重大利益關系的關系人(單位),可依照《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的規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人:郭工
聯系電話:0752-6260623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