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松鼠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我局與你單位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電子監管號為:4413222019B02058),將一宗坐落于博羅縣公莊鎮桔子圩北門街地段,面積為683平方米,用途為其它商服用地、城鎮住宅用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給你單位,合同約定動工開發日期為2020年11月27日之前開工,上述宗地存在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2年未動工開發建設。
我局于2024年12月9日向你單位作出了《閑置土地認定書》(博自然資函〔2024〕2487號)。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規定,我局擬對所涉宗地采取以下處置措施: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如對上述處置不服的,你單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我局申請聽證,我局將依照《自然資源聽證規定》依法組織聽證。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聯系人:林文沖 聯系電話:0752-6260361
聯系地址:博羅縣羅陽街道商業中街467號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1月2日